•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银监会令2018年第2号
  • 【发布日期】2018-01-30
  • 【生效日期】201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银监会令2018年第2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中国银监会2017年第2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

2018年1月30日

 

中国银监会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要求,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银监会决定废止以下两部规章:  

一、《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