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发〔2003〕25号
- 【发布日期】2003-12-23
- 【生效日期】2003-1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尚志派出所学习活动的决定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向尚志派出所学习活动的决定
(哈发〔2003〕25号)
(2003年12月23日)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尚志派出所成立于1946年,是以抗日民族英雄赵尚志烈士名字命名的派出所。50多年来,尚志派出所发扬光荣革命传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公安系统的前列。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认真实施警民打防工程,大力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改进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坚持公正执法、热情服务,从严治警、严格管理,队伍中涌现出一批国家、省、市级先进人物,为维护本地区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们先后两次荣获公安部授予的全国公安系统廉政爱民优秀基层单位荣誉称号;荣获省委、省政府文明单位标兵、人民满意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四次被市政府评为劳模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03年7月,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公安派出所,并被授予"全国模范公安派出所"荣誉称号。为表彰和弘扬尚志派出所广大干警几十年如一日的爱民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向尚志派出所学习活动。
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及各行各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学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紧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主题,把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到"学习先进讲奉献,立足岗位做贡献"上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增强学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开展此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快发展、建小康、当龙头"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利民行动结合起来;与学习我市"十佳公仆"等先进典型事迹结合起来。要注意发现、培养、总结学习活动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新经验,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努力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尚志派出所为榜样,学习他们心系群众、百姓至上、热情服务、为民解难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爱岗勤政、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英勇无畏、不怕牺牲、吃苦耐劳、顽强作战的拼搏精神;学习他们从警为公、执法为民、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自律精神;学习他们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于改革的进取精神,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更新观念,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争创佳绩,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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