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4〕57号
- 【发布日期】2004-06-14
- 【生效日期】2004-06-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的通报
(粤府〔2004〕57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大力扶持山区文化建设,抓紧改变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的议案》从1998年开始实施,于2003年7月顺利结案。5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监督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克服困难,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全省山区文化建设共投入10.64亿元,建成982个文化场馆,总建筑面积达109.86万平方米,100%完成总建设任务项目,促进了山区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使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得到了基本的改善,圆满完成了议案工作任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在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肇庆市人民政府等50个单位"广东省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抓好当地文化事业的建设,管好用好各项设施设备,推动山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实现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目标。??
附件:广东省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广东省实施省人大山区文化建设议案先进集体名单
广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文化厅
韶关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人民政府
乐昌市人民政府
南雄市人民政府
仁化县人民政府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紫金县人民政府
兴宁市人民政府
蕉岭县人民政府
海丰县人民政府
高要市人民政府
德庆县人民政府
英德市人民政府
连州市人民政府
普宁市人民政府
罗定市人民政府
新兴县人民政府
河源市文化局
梅州市文化局
茂名市文化局
清远市文化局
南澳县文化局
始兴县文化局
龙川县文化局
梅县文化局
五华县文化局
龙门县文化局
阳春市文化体育局
信宜市文化局
广宁县文化体育局
佛冈县文化和体育局
阳山县文化局
饶平县文体局
潮安县文体局
揭西县文化局
郁南县文化局
从化市街口镇人民政府
东源县柳城镇人民政府
连平县忠信镇人民政府
大埔县茶阳镇人民政府
惠东县多祝镇人民政府
陆河县河田镇人民政府
封开县河儿口镇人民政府
怀集县下帅壮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韶关市浈江区东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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