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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韩国歌手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1782号
  • 【发布日期】2004-09-08
  • 【生效日期】2004-09-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韩国歌手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韩国歌手到天津演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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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局:

你局津文外[2004]6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天津市滚石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邀请日本歌手谷村新司、韩国歌手安七炫,于2004年10月1日到天津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四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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