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9-20
- 【生效日期】2004-09-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27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马坝油粘米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范围以广东省曲江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曲府函[2004]31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曲江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稻谷品种。
美香粘、银粘等经品种审定的系列油粘品种。
(二)栽培。
早造(春植)在3月10日前播种,4月20日前后抛(插)秧;晚造(秋植)在7月10日前播种,8月1日前抛(插)秧。每亩用种量1.5千克,大田每亩基本苗数4至6万,合理密植。
施放有机质基肥,合理追肥。合理排灌,薄水抛(插)秧,浅水分蘖,够苗露田,中期适度晒田控苗,浅水抽穗灌浆,湿润黄熟。
(三)加工。
稻谷除杂→去石→砻谷→谷糙分离→碾米→抛光→白米分级→色选→包装。
(四)质量特色。
米粒小巧玲珑,无腹白,晶莹剔透、半透明,富有油质感,成饭后,饭粒稍曲卷,似虾状,入口香滑而软硬适中。
米粒长度>5mm,长宽比>3,千粒重12~17g,直链淀粉(干基)含量16~20%;垩白度≤3.0%;胶稠度≥70mm。
三、专用标志使用
在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范围内的生产者需要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应向马坝油粘米原产地域保护的申报机构―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批准后,方可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始对马坝油粘米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