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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批复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函[2004]155号
  • 【发布日期】2004-12-23
  • 【生效日期】2004-12-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的批复

(冀政函[2004]155号)




省国资委:

你委冀国资呈〔2004〕20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改制后,国有股占合资公司总股本的26%。

你委要加强对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合资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操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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