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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全国钩端螺旋体病监测方案(试行)
  •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17
  • 【生效日期】2005-08-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全国钩端螺旋体病监测方案(试行)

全国钩端螺旋体病监测方案(试行)




一、背景

钩端螺旋体病是一种全球分布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我国大部分省区的气候条件适合钩体生长、繁殖,动物宿主的种类繁多,加之我国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存在着钩端螺旋体病暴发或大流行的潜在危险,是受钩体病危害极其严重的国家。从1958年以来,全国已经累计报告钩体病人250多万人,病死率较高。全国发病率高达10/10万以上的特大流行有10次,其中9次发生在洪涝灾害之年。

钩体病按流行形式一般分为稻田型、洪水型和雨水型,南方以稻田型和雨水型为主,北方以洪水型和雨水型为主。钩体病主要以农村青壮年发病为主,集中在农忙季节,对疫区人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极大危害。

二、监测目的

(一)了解我国钩体病的疫情动态、流行规律,及早发现疫情;

(二)掌握钩体病主要宿主动物的动态变化情况及其带菌情况;

(三)掌握钩体病流行的主要血清群分布及变迁情况;

(四)了解健康人群对钩体病的免疫水平;

(五)为钩体病流行趋势的预测、预警和制定防治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钩体病的定义

(一)诊断原则

根据患者的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二)诊断标准

1.流行病学史

在钩体病流行季节,发病前一个月内有疫区旅居史,并接触过可疑疫水或动物及其排泄物。

2.早期主要症状和体征

2.1发热:起病急,短期内体温可达39℃左右,常为弛张热,可伴有畏寒等症状。

2.2肌痛:全身肌痛,特别是腓肠肌痛。

2.3乏力:全身乏力,特别是腿软明显。

2.4眼结膜充血:轻者主要在眼球结膜、外眦及上下穹窿部,重者除角膜周围外的全球结膜血管扩张呈网状,无分泌物,不痛,不畏光。

2.5腓肠肌压痛:双侧腓肠肌压痛,重者拒按。

2.6淋巴结肿大:主要为表浅淋巴结及股淋巴结,一般为1~2cm,质偏软,有压痛,无化脓。

3.实验室诊断

3.1从血液或脑脊液或尿液分离到钩端螺旋体。

3.2从血液或尿液或脑脊液检测到钩端螺旋体核酸。

3.3病人恢复期血清比早期血清抗钩端螺旋体抗体效价4倍或4倍以上升高。

4.病例分类

4.1疑似病例

具备1加2.1和2.2、2.3中任何一条。

4.2临床诊断病例

疑似病例加2.4或2.5或2.6中任何一条。

4.3实验室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加3.1或3.2或3.3中的任何一条。

四、监测内容

(一)全国疫情监测

1. 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填写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

2. 个案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

各地在对因钩体病死亡的病例全部做个案调查(钩体病个案调查表见附表1)。有暴发流行时,参照暴发流行时的方法进行调查。

(2)个案的血清学核实诊断

如病例死亡前采有血标本,则对血清用MAT或ELISA方法进行血清学核实诊断(见附件1和2)。

(3)病原学诊断

如病例死亡前采有血标本,可进行钩体分离培养(见附件3),分离的阳性菌株及时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鉴定。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分离到的钩体菌株全部或部分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PFGE检测。

3.结果的报告与反馈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的个案调查表录入数据库,复核后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疾控中心。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2月底将上年的钩体病个案调查表数据库和疫情监测结果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情况将疫情分析结果及实验室检测结果(3个月内)反馈给各省疾控中心。

(二)暴发疫情调查与监测

1.暴发疫情的定义

在某个局部地区,钩体病一个最长潜伏期(一个月)内发病数明显增多称为暴发。

2.暴发疫情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检疫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暴发疫情,应在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或其它规定的系统进行报告。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暴发疫情报告,经初步确认后立即上报。

3.暴发疫情的调查

(1)疫情的核实与判定

①病例核实:县级疾控中心对报告的早期病例进行详细的个案调查,对其他病例根据具体情况全部或抽样进行个案调查,并进行病原学和/或血清学检测。

②疫情判定: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属于暴发,并进行暴发疫情三间分布的调查分析。

(2)基本情况调查

①详细调查暴发点的人口资料、居民生活环境、自然地理景观、气象资料、生产方式等流行因素。

②了解暴发点所在地的既往疫情和流行强度。

③了解暴发点所在地钩体病主要宿主动物的种类、分布、密度等情况。

(3)宿主动物调查

在暴发点和周围进行可疑宿主动物种类、密度调查,并进行病原学分离或血清学检测。

(4)人群血清学调查

根据具体情况,采集暴发点和周围部分人群血清标本,进行抗体水平的检测。

4.控制措施

参照《钩端螺旋体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在疫情调查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预防服药、野外灭鼠、管理传染源、健康教育等综合性防制措施。

5.总结

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和统计,分析暴发流行的原因、传播方式、流行特点、流行趋势等,并进行控制措施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详细的暴发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哨点监测

在承担哨点监测的四川、湖北、江西、云南、湖南、安徽省,以县为单位确定3-5个国家级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包括1-2个乡镇,开展人间疫情、宿主动物以及流行因素的监测。

1.监测点选择原则

(1)近年来钩体病发病率较高的地区;

(2)监测点能够代表疫区和疫源地主要类型;

(3)监测点具有一定的钩体病工作基础,能够承担并完成监测任务;

(4)根据疫情变化和工作完成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

2.全国各省钩体病监测哨点

根据以上原则,选择以下县市为全国监测点:

(1)四川省:雅安市、江油市、成都市温江区、乐山市、眉山市、名山县

(2)湖北省:仙桃市、兴山县、蕲春县、秭归县、竹溪县

(3)江西省:上高县、上饶县、龙南县、浮梁县

(4)云南省:思茅市孟连县、西双版纳州勐腊县、丽江市华坪县

(5)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湘潭市湘潭县、娄底市双峰县、益阳市沅江市

(6)安徽省:怀远县、凤台县、黄山区、休宁县。

3. 监测内容

(1)一般资料的收集:

近两年自然地理资料(包括地形、地貌、河流、植被、海拔、气温、降雨量、土壤等)和社会经济资料(人口数、人口构成和居民人均收入)及其它相关资料。

(2)疫情监测

①疫情报告同全国疫情监测。

②个案调查

A、流行病学调查

监测哨点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乡镇监测哨点报告的钩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散发时要求全部、暴发时可视情况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个案调查。

个案调查表的录入和上报同全国疫情监测。

B、血清学检测

对监测哨点进行个案调查的病例,采集急性期和/或恢复期血清标本,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有条件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用MAT或ELISA方法(见附件1、2)检测,进行核实诊断,血清学核实诊断结果随时补录入个案调查表数据库。

C、病原学检测

监测哨点对未使用抗菌素治疗的钩体病例,采集全血进行病原分离;已使用抗菌素治疗的早期病例,则采集尿液进行病原分离。分离到的菌株送到省级疾控中心鉴定群型。

(3)宿主动物监测

以监测哨点(乡、镇)为单位,调查主要宿主动物种类、分布、密度、感染率(见附表2、3)。

①鼠情监测

A、调查点的选择

根据地理景观选择河流、水渠、道路两旁,农田等有鼠类栖息活动的地方。

B、监测时间

每年4~6月和8~10月分两次进行。

C、捕鼠方法

采取夹夜法进行鼠密度的监测,推荐用江西贵溪中号钢板鼠夹,每个监测哨点每次有效放夹数不少于300夹(或笼)。行距30m以上,夹(或笼)距5m,天黑前将夹(或笼)放完,次日晨收回;

将捕获的鼠类进行种类、性别、成幼等鉴定,参考《医学动物分类鉴定》确定宿主动物名称。

②鼠带菌率调查

各监测点每次调查野鼠50只以上,进行病原学分离和培养(方法见附件3),计算带菌率。

③其它宿主动物的监测

监测哨点根据具体情况至少选择2种其它动物的样本(如猪肾、牛尿、青蛙、犬肾等)进行病原学分离和培养(方法见附件3),样本量应不低于50,并计算带菌率。

(4)健康人群的血清学监测

每个监测哨点在钩体病的流行前期,随机采集10岁~、20岁~、30岁~、40岁~、50岁~共5个年龄组的血清标本100份(每年龄组采集20份),进行抗体检测(方法见附件1)。

各监测哨点应及时将监测情况和分析结果上报省疾控中心,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次年2月底前将监测结果汇总后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5月1日前将上一年全国的监测总结反馈给各省疾控中心。

五、监测系统组成和职责

监测系统由卫生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其职责分别是:

(一)卫生部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领导全国钩体病监测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钩体病监测工作,并提供所需监测经费,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国家监测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按国家下拨经费1:1:1比例提供配套经费。

(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组织全国监测方案的起草、论证、修改、调整和完善,为全国钩体病监测提供技术指导。

2.组织考察、确定全国监测点的布局,与国家级监测点所在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协议,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为国家级监测点提供一定监测经费补助。

3.组织对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级监测点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4.设计监测数据的收集流程、方式,负责全国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定期对监测系统的全部数据进行分析、反馈。每年对全国钩体病监测系统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并组织召开全国钩体病监测年度工作总结研讨会。

5.为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家级监测点提供相应的试剂和器材。

6.对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检菌株进行鉴定和PFGE分析。

7.组织专家定期对全国钩体病监测系统进行检查、考核。

(三)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根据国家监测方案,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省监测实施方案;协助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本省国家级监测点,建立和完善本省的监测网络;

2. 负责本省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3. 承担本省国家级监测点的管理、业务指导,参与国家CDC对国家级监测点的监测工作检查、考核。

4. 与监测点疾控中心签订协议,明确具体任务和目标,按其完成情况确定监测经费补助数额。

5. 完成国家监测方案中要求的病例抽查、血清学和病原学等监测任务。

6. 对全省监测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对下级进行反馈。按方案要求的时限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 对监测点的监测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考核。

(四)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家监测方案的要求,协助省疾控中心完成本地区监测点的监测任务和管理、业务指导;参与本地区监测点的监测工作。

(五)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 按监测方案要求,及时、准确的对钩体病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数据录入,按规定的时限上报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病例标本的采集、检测或上送。

2. 按监测方案的要求,承担宿主动物种群、密度的监测工作和宿主动物标本的采集和/或检测工作,并及时将采集的标本或分离的菌株送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

3. 负责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六)监测点所在地医疗机构

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各项监测工作,负责完成门诊和住院病例的标本采集,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病例个案调查。

六、数据收集、分析

(一) 数据收集内容:

1. 个案调查表(见附表1)

2. 鼠情统计调查表(见附表2)

3. 宿主动物带菌率调查表(见附表3)

4. 实验室检测记录(见附表4、5)

(二)数据收集流程

监测点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统计分析内容

1. 发病数(例)、死亡数(例)、发病率(/10万)、病死率(%)和死亡率(/10万)

2. 病人年龄、性别、职业构成及各组发病率

3. 人群抗体阳性率、平均几何滴度

4. 菌群构成

5.宿主动物种类、分布、密度、带菌率

七、监测系统质量控制

(一)指导、培训与考核

各监测点所在省疾控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对各监测哨点的监测工作进行指导与考核。

(二)个案调查表的核实工作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报个案调查表至少抽样30%进行核实,若病例数低于30例,则需要全部核实,抽样合格率不低于90%;

(三)血清学试验的核实工作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下级疾控中心的血清学试验结果进行复核,至少抽样30%进行检查,若病例数低于30例,则需要全部核实,抽样合格率不低于90%。

(四) 病原学试验的核实工作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分离的钩体菌株进行鉴定。至少抽样30%对分型工作进行核实,抽样合格率不低于90%。

(五) 检查相关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原始记录,总结等

八. 附表及附件(钩体病)

附表1 钩体病个案调查表

附表2 钩体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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