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25
- 【生效日期】2005-08-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流沙南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流沙南珠列为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函》(雷府函[2004] 5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雷州市现辖行政区域的英利镇、覃斗镇、乌石镇、北和镇、企水镇毗邻的港湾浅海,即东经109°45′06"至109°58′20",北纬20°49′05"至20°26′02"的海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苗繁育技术。
1.亲贝选择:挑选原产海区天然繁殖或人工繁殖的2至3龄,壳高达6cm以上,贝壳完整,体质健壮,珍珠质银白色,性腺饱满的优质马氏珠母贝。
2.育苗条件:育苗场要有完善的供水过滤系统,育苗池要有防风、防漏、遮光和增氧设备,必须配套饵料培养系统。
3.育苗管理:催产、孵化及贝苗培育,要在水温25℃至30℃,盐度25至35的条件下进行。育苗期间要保证优良的水质,充足的饵料和科学的管理。
(二)母贝养成技术。
1.养成海区的选择:选择风浪平静,潮流畅通,水质无污染,底质稳定,浮游生物饵料丰富的海区。
2.水质条件:水温15℃至30℃,盐度20至35,pH值7.8至8.4。
3.养殖方式与密度:母贝养殖方式采用立木桩和浮筏式吊养,养殖密度为每公顷20至30万只。
4.规格要求:养成期限为1年半以上,壳高6cm以上。
(三)母贝插核技术。
1.母贝质量要求:应选择1.5至2龄,壳高6cm以上,体质健壮无病害者。
2.施术贝的术前处理:术前必须根据母贝的性腺发育情况,调整其生理机能,以减少施术时母贝的应激反应,提高成活率、留核率和珍珠质量。
3.插核操作:正确掌握核位,细胞小片正面紧贴珠核。
4.季节选择:选择在上半年4至6月,下半年9至11月。
5.吊养在风浪平静、水流缓慢、环境稳定、饵料充足的海区,水温20℃至28℃,盐度22至32,休养时间为一个月左右。
(四)育珠技术。
1.育珠场地环境:风浪平静,潮流畅通,水质无污染,浮游生物饵料丰富,底质稳定的内湾性海区。水深要求5m以上,水温15℃至30℃,盐度20至35。
2.育珠管理:要根据季节与水温的变化,及时调整吊养水层,要勤清洗和换笼。
3.育珠时间:要求育珠期达到一年以上,最薄珠层要大于260μm。
(五)采收与加工技术。
1.采收季节:采收季节应在冬未春初,水温18℃至22℃时进行,珍珠质量最佳。
2 .采收处理:采收后的珍珠,捡去废珠后要及时进行漂洗、抹干保存,等待进行加工或作为原料珠出售。
3.加工工序:珍珠采收处理后,要经过挑选、钻孔、脱脂(去污)、增白、调色等一系列加工工序。
4.分类定级:经上列工序加工后,再根据珍珠的规格、形状、颜色、光泽及首饰款式的需要进行分类和定级制作。
三、专用标志使用
流沙南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流沙南珠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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