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上海市
- 【发布文号】沪府发〔2005〕26号
- 【发布日期】2005-08-26
- 【生效日期】2005-08-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上海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沪府发〔2005〕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上海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产业结构、城市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努力在节约土地、节约能源、节约水资源、节约原材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等方面取得突破,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逐步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完善法制建设,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管理职责,广泛宣传教育,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营造建设节约型城市的良好氛围。
二、今明两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1、完善供地总量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时,搞好土地利用的综合平衡。从严从紧利用土地计划指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确保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支持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项目用地,继续停止别墅项目供地,控制高档商品房项目供地。
2、深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按照项目前期管理加强用地审核的有关规定,深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对用地规模、性质和效益进行整体评价。2005年,制定和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定额标准。2006年,将用地定额标准扩大到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研究制定分行业用地定额标准。
3、加快工业向园区集中。郊区加快推进分散企业“退点进园”,开展存量工业用地置换试点。对在治理整顿中撤销和核减的开发区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业项目和企业,有计划地进行布局调整和土地置换。对已拆除厂房并实施土地复垦的,可将相应土地指标平移至工业园区。
努力提高工业开发区土地利用效率。适当提高工业区建筑容积率。新设立的企业,除少数具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和工艺外,提倡建设多层厂房。鼓励企业优化工厂布局,提高厂房利用率,严格控制企业建设大广场、大草坪等非生产用地,工业企业的建筑净容积率要提高到0.8以上。
4、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按照“三个集中”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协调推进置换和复垦,集约开发利用置换节余的土地。依托产业和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农村居住社区,合理确定新建农民居住区的容积率。
5、综合利用重大设施用地。对交通枢纽、绿地、旅游、文化、体育等重大设施建设项目,加强统筹规划,推进实施多功能复合用地。将地上与地下建筑、公共与非公共建筑、交通枢纽与综合开发适当结合,进行多种形式的开发。重点选择嘉定新城站等轨道交通站点进行综合开发。
6、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编制地区规划时,要同时编制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围绕轨道交通主要站点和换乘枢纽的建设,搞好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在人民广场、陆家嘴、北外滩、徐家汇、五角场等16个重点地区建设骨干型地下空间工程,做好世博园区地下空间规划和前期工作。在郊区新城规划建设中,结合轨道交通、民防工程、管线共同沟和公共活动中心的建设,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启动地下空间信息基础平台的建设。
(二)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7、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做好钢铁、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工作,重点抓好500家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出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力争上述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年均下降5%左右。
改造和淘汰高耗能的炉窑、风机、泵、电机等通用耗能设备,提高运行效率。对铁合金冶炼、电镀、水泥、造纸、皮革等行业能耗高、污染重、效益差的企业,实行关停或技术改造。
8、推广建筑节能。严格执行《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新建住宅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节能率50%设计、建造。以办公楼、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为重点,每年选择5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开展节能改造的试点示范。制定并实施市、区县两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节能改造计划。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9、减少交通运输能耗。制定适合特大城市特点的机动车能耗、排放和淘汰标准,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旧汽车,在党政机关和公交、交通运输行业率先实施。调整和完善汽车消费政策,引导使用高性能、小排量、低排放的汽车。公共汽车、出租车扩大使用清洁燃料。
10、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推行空调、冰箱等产品的强制性能效标识管理,扩大节能产品认证。鼓励开发节能型空调、电梯、照明灯具等新产品。在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等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开展路灯与景观灯光联运试点,在住宅楼道全面普及声控节能灯。
11、发展分布式供能系统。实施《分布式供能系统工程技术规程》,鼓励在工厂、宾馆、医院、商场和商务楼等大型建筑物中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每年抓好1-2个示范项目,规划建设世博能源中心。在六大产业基地、国家级和市级工业区,逐步推行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1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以养老院、医院、学校等为重点,积极推广太阳能利用设备,每年安装2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和7000平方米光伏发电设施。结合试点城镇建设等,建设20-30个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对既有建筑,在不影响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鼓励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光伏发电系统。结合崇明生态岛建设,实施1兆瓦光伏发电项目。
发展风力发电,在崇明县、南汇区、奉贤区共建设13-15万千瓦风电场。利用生物质能,到2006年底,形成40兆瓦的垃圾焚烧发电能力和1兆瓦的填埋场沼气发电能力。
(三)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13、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对所有高耗水行业的取水户进行装表计量,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月用水量超过2万立方米的工业考核户完成水平衡测试,进一步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
14、强化城市生活节水管理。提高用水装表计量率,继续推行居民用水总表分装到户,市政、环卫、绿化推行计量用水,新建学生公寓全部实行装表计量,对未装表的已建学生公寓加快安装。结合河道整治,在有条件的河岸设置输水泵站,方便绿化、景观用水。结合旧住房改造,完成8万套9升以上的老式便器水箱的节水改造。加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新建、改建供水管道200公里,进一步降低管网漏失率。
15、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快深井关闭进度,凡地表水公共供水管网到达地区的深井,除城市安全应急备用、科研需要、优水优用等特殊用井外,逐步予以关闭。严格控制新的深井开凿。
16、试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市政、环卫、绿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江河水,居住区景观用水提倡循环用水或使用中水、雨水,逐步减少将自来水用作绿化和环卫用水。对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文化、体育、交通枢纽等大型综合性设施,积极推进屋顶雨水集蓄利用。加快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在现代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
17、大力推广农业节水。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方式及雨水集蓄利用、自动化管理等技术。到2006年底,在水稻粮田区域建设地下灌溉渠道800公里,经济作物区域建设喷滴灌灌溉面积8000亩,建设4-6个现代水利园区,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覆盖率比目前提高8%左右。
(四)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
18、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核制度,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二级原材料或再生原材料,对易产生较大污染的原材料积极采用可替代材料。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企业材料消耗的定额标准,引导企业降低原材料消耗。
19、节约建筑材料。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和医院、学校、车站等公共建筑的建设和装修标准。在“四高”小区建设中,引导开发企业从规划设计入手,尽可能降低建材消耗。每年完成80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建筑材料浪费。倡导开发和购买适用房型。
20、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支持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并实施商品简易包装的行业自律规范,以保健品、化妆品、食品行业为重点,控制商品过度包装。督促落实《上海市月饼适度包装暂行办法》。推行绿色包装,逐步禁止使用难降解和难以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在农村地区以及市政项目、家庭装潢中减少水泥包装袋的消耗。
21、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励星级宾馆推广能够多次使用、大包装的洗发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减少或取消免费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备条件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场、超市逐步实行塑料袋收费制度,制约难降解和难以回收利用材料的使用。
(五)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2、搞好生活废弃物收集利用。加强废品回收行业管理,提高废纸、废玻璃、废旧金属等可再生利用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06年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中心城区达到60%,郊区城镇化地区达到30%。建成或开工建设7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形成日处理生活垃圾6400吨的规模。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和利用率市区达到35%,郊区达到30%。开展废旧家电、废旧汽车、废旧轮胎等大件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23、集约利用工业和建筑废弃物。重点开展高钙粉煤灰、电厂脱硫灰渣和废弃混凝土的综合利用。拓宽粉煤灰利用领域,提高利用价值。河道淤泥在新型建材发展的应用比例每年提高5-10%。建筑渣土综合利用率提高到60%以上。
24、综合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结合畜禽养殖场布局优化调整,完善畜禽粪便收集、处理系统,每年在80万亩基本农田上推广使用商品有机肥。加大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技术开发和推广力度,2006年还田面积达到60%以上。
(六)健全制度保障和法规规范
25、加强规划指导。在全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中,坚持将建设节约型城市作为重要指导方针之一,提出“十一五”期间上海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资源节约的目标、指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和实施土地资源集约利用、能源节约、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发展等重点领域的“十一五”专项规划。
26、加快研究建立资源节约的法规规范和监督制度。加快开展资源节约的立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和修订情况,积极开展节地、节能、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和修订的立法调研。加强对有关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27、加大价格杠杆调节力度。加快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重点搞好水价、电价和气价的改革。
逐步提高供水价格,对居民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非居民用户完善用水定额,继续实行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对桑拿浴场、洗车等高耗水行业,实行高额水价。全面实施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鼓励使用再生水的价格及配套措施。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和深井水费的收费标准。
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结合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改革,进一步优化分时电价、季节电价和两部制电价结构。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高耗能行业、限制与淘汰类行业实行差别电价。完善绿色电力价格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理顺天然气和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相对完善的分类用户价格体系,实行季节差异性价格,增强价格机制对平衡供求、保障安全的调控作用。
28、开发和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关键技术。推广应用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开发太阳能光伏关键技术,崇明岛资源循环利用和生物质能关键技术,节约型住宅关键技术,废旧汽车、废旧家电、生活垃圾资源化再生循环利用成套技术,混合动力和氢燃料汽车关键技术等,并将其中条件成熟的纳入科技“登山”计划或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项目领域指南给予支持,加快产业化进程。
29、制定资源消耗综合评价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能耗、水耗、污染排放等综合评价制度。制定主要工业行业的产品单耗标准,建立和完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化体系、主要用水行业的定额标准、景观和绿化用水标准等。制定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指南或实施办法等。
30、完善鼓励节约的财税支持政策。细化落实国家鼓励资源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或废液、废气、余热、余压,以及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再生利用等,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设立地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对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热水器、沼气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项目,包括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制造设备生产和示范工程投资建设等,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农民宅基地置换、分散工业用地置换等相关政策。对机关办公用房节能改造、中水和雨水回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废旧汽车和家电回收利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泥资源化利用、农业有机肥推广等给予政策支持。
党政机关带头推行“绿色采购”,支持使用新能源汽车、节能照明等节能、节水、节材产品以及可再生利用的产品。
31、健全考核和指标体系。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统计制度,并把主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抓紧研究建立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将资源节约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
(七)加强组织协调和示范宣传
32、建立跨部门的推进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农委、市旅游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质量技监局、市规划局、市房地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政府机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绿化局、市市容环卫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负责推进本系统的资源节约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负责搞好组织协调,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部门协调机制。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资源节约的组织领导,制定今明两年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
33、建设节约型机关。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厉行节约,在推动建设节约型城市中发挥表率作用。要切实加强节约工作的管理,重点抓好办公楼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以及公务车节能。办公区域要全面推行绿色照明,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空调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的信息共享功能,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简报等的印刷数量,并提倡采用再生纸,倡导双面使用办公用纸。
34、抓好一批典型和示范。积极开展节约型园区、区县和企业的试点。搞好绿色世博园区的规划,在浦东新区开展建设节约型城区的试点,建设崇明综合生态岛,继续推进上海化工区等循环型工业园区试点,创建一批节能省地型住宅和100家节约型企业。
35、营造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资源节约宣传教育。鼓励各种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征文、竞赛、技术推广、宣传表彰等活动。在中小学开展“珍惜资源、从我做起”活动,在相关教材中增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篇章。在宾馆开展“争创绿色饭店”活动,在社区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继续组织好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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