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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
  • 【发布单位】珠海市
  • 【发布文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 【发布日期】2004-07-02
  • 【生效日期】2004-07-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4年7月2日珠海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4年7月8日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珠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珠府令第39号),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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