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
  • 【发布文号】学位[2005]49号
  • 【发布日期】2005-09-15
  • 【生效日期】2005-09-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05年9月15日学位[2005]49号)




为适应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决定成立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该委员会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领导下的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专家指导和咨询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活动,监督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质量,推动风景园林硕士培养单位和各级风景园林系统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指导和开展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活动,促进我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该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选聘。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

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北京林业大学。

全国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孟兆祯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

副主任委员:

刘滨谊 同济大学教授

高 翅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副校长

王凤武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委员:(按单位代码排序)

俞孔坚 北京大学教授

杨 锐 清华大学教授

义鸣放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张启翔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曹 磊 天津大学教授

杨建民 河北农业大学教授

刘德明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许大为 东北林业大学教授

刘春江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

杜顺宝 东南大学教授

姜卫兵 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王 浩 南京林业大学教授

朱祝军 浙江大学教授

赵红红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李 敏 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郭选昌 重庆大学教授

林宏辉 四川大学教授

陈其兵 四川农业大学教授

樊国盛 西南林学院教授

杨豪中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授

孔 明 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副司长

刘晓明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秘书长

秘书长:

张启翔(兼)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