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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5〕091号
  • 【发布日期】2005-10-08
  • 【生效日期】2005-10-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津政发〔2005〕0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自去年以来,在全国整体缺电的情况下,我市也出现用电高峰季节电力供应紧张的严峻形势。特别是今年6月份以后,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拉动下,加上高温高湿天气,全社会用电负荷连创历史新高,最大供电负荷达到611万千瓦,同比增长近20%,天津电网实际缺口超过70万千瓦。

面对严峻的供电形势,我市成立了由市经委牵头,各相关委办、区县政府和电力公司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从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入手,制定了“统筹兼顾、有保有限”,“有多少、用多少,缺多少、错多少”和“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经过全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了一系列困难,确保了全市电力平稳供应,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涌现出一批顾全大局、迎难而上、工作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2005年我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市经委、市电力公司等9个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力供应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可靠用电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2005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

天津市电力公司

天津钢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热电部

天津静海热电厂

天津大港发电厂

国电天津滨海电力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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