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信息产业部
- 【发布文号】信计资[2005]015号
- 【发布日期】2005-10-08
- 【生效日期】2005-10-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信息产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信息产业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换证单位使用新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通知
信息产业部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换证单位使用新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通知
(信计资[2005]0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的使用,经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换证单位,使用换证专用的新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质换证获得通过且资质等级未发生变化的单位,使用换证专用资质证书(简称换证资质证书)。换证资质证书沿用换证前资质证书编号,正副本上增设“首次发证日期”项,发证日期后标注“换发”字样。
二、资质换证中资质等级发生变化的单位和首次取得资质的单位,沿用现行版本资质证书(简称首次资质证书),发证日期后标注“核发”字样。
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证书中“有效期:四年”明确为“有效期:×年×月×日止”(从核发或换发日期起计满四年)。
四、2005年9月30日前通过换证已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请于2006年3月31日前,换领新版的换证资质证书。首次资质证书和换证资质证书具体样式,可登录资质工作网站(www.ceecm.gov.cn)查阅。特此通知。
二○○五年十月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