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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5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55号
  • 【发布日期】2005-10-25
  • 【生效日期】2005-10-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5号




为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就进一步加强食品保鲜膜监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食品保鲜膜及其安全情况

食品保鲜膜按材质分为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偏二氯乙烯(PVDC)等种类。PVC被广泛地用于食品、蔬菜外包装,它对人体的潜在危害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产品中氯乙烯单体残留量,如人们接触过量的氯乙烯后,会对人体健康带来影响;二是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的种类及含量。我国国家标准允许限量使用己二酸二辛酯(即DOA)作为增塑剂(不超过35%)。

1988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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