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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5]223号
  • 【发布日期】2005-12-22
  • 【生效日期】2005-1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闽政办[2005]2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和基金行政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经省政府研究,同意成立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行政监督管理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能:研究全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协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依法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营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和研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收支、管理、调剂、运营、结余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情况。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负责日常工作。

二、省社会保障和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钟维平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副 主 任:刘群心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江作梁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梁亦秋 省审计厅副厅长
路 平 省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朱国平 省监察厅副厅长
陈文加 省卫生厅副厅长
吴振坤 省地税局副局长
陈晓南 福建银监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江作梁(兼)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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