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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12-31
  • 【生效日期】2005-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4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唐栀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唐栀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唐栀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唐栀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唐政[2005]6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唐河县的马振抚乡、祁仪乡、湖阳镇、黑龙镇、昝岗乡、王集乡、少拜寺镇、大河屯镇、毕店镇、城郊乡、源潭镇以及桐柏县的埠江镇、程湾乡等13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种名。

栀子。

(二)栽培技术。

1. 生长环境:野生或半野生环境状态,坡度6度以上浅出丘陵和垄岗地貌,海拔130至600m、微酸性夹砂棕壤土质、土层较厚,Ph值6.3至7,土壤有机质含量0.69%-1.49%。

2. 种子采集:每年10月下旬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野生栀子林中采集果大肉厚、子粒饱满、果形椭圆、均匀一致、果棱数6棱以上、红黄色或橘红色、无病虫害的成熟果实晒干贮存。

3. 选种育苗:将种果果皮剥除,取出种子,清水浸泡揉搓,除去秕粒和杂质,将种子用45℃温水浸泡一夜,吸水膨胀,以备播种。 4月中旬地膜覆盖营养钵育苗,每钵播种3-5粒,加强苗期管理,至10月份苗高20cm以上时即可出圃移栽。唐栀子还可用扦插、压条、分株等方法繁殖。

4. 移栽:4至11月栽植。山地采用纯林模式,株行距0.5×1m。丘陵地采用间作模式,栀子带宽2.5 m,栽植3行,株行距0.5×1m,间作带3 m,种植萎杆作物。

(三)采收与加工。

1. 采收:10月下旬霜降后采收栀子果实。采摘时不分大小果一次采尽,采收后剔除异物杂质,摊开晾放。

2. 加工:采用晒干或炕干等方法进行。

晒干的工艺:初选─焯水─晾晒─分级─包装─入库。

炕干的温度60-75℃,时间24-48小时。分级包装贮存。

(四)质量特色 。

1. 感观特征:干燥果实长椭圆型或倒卵型,长1至2cm,粗0.5至1.5cm.表面深红或红黄色,有6-8条纵棱。果皮薄而脆,有光泽。气微,味淡,微酸。果型卵圆、个大均匀、果仁饱满、内外色红。

2. 理化指标:栀子苷含量≥3.0%,水分≤14%,农药残留低于国家中药材GAP规定的标准。

三、专用标志使用

唐栀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唐栀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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