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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6]510号
  • 【发布日期】2006-03-29
  • 【生效日期】2006-03-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5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
为缓解铁路货物运输价格偏低的矛盾,经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平均每吨公里提高0.44分钱,即由现行平均每吨公里8.61分钱提高到9.05分钱。其中,货物运营价格由平均每吨公里5.31分钱提高到5.75分钱,铁路建设基金每吨公里3.3分钱不变。调整后的《铁路货物运价率表》附后。
二、铁路运输企业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对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在各营业场所张贴运价调整公告,修改有关运价明码标价公告内容;要继续加强管理,控制运输成本费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道部。

附: 《 铁路货物运价率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铁 道 部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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