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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1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5-16
  • 【生效日期】2006-05-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1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1号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下达2005年度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国认实函[2005]84号)和《关于开展孔雀石绿能力验证的通知》(国认实[2005]66号)文件的要求,国家认监委指定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等8家单位作为 能力验证项目的协调单位,共组织了苏丹红I号的检测、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检测、白酒中甲醇、杂醇油的检测、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检测、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检测、蔬菜中毒死蜱等农残检测、果汁中L-脯氨酸的检测、陶瓷地砖放射性的检测、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残留检测等9个涉及食品安全和建材安全方面的能力验证计划。 参加实验室累计达951家(有的实验室参加了多个项目的能力验证活动),目前所有项目均已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专家验收。现将参加2005年国家认监委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并取得满意结果的708家实验室名单予以公布。根据有关规定,这些实验室在2006年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评审时,可免除该项目的现场实验。

附件: 2005年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结果满意实验室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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