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教育部、国家语委
- 【发布文号】教语用〔2006〕4号
- 【发布日期】2006-05-23
- 【生效日期】2006-05-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许嘉璐副委员长在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印发许嘉璐副委员长在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 <汉字简化方案> 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汉字简化方案>(2006年5月23日 教语用〔2006〕4号)
2006年3月31日,许嘉璐副委员长出席了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 <汉字简化方案> 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许嘉璐副委员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坚持汉字简化和推广普通话的正确方向做好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在纪念国务院《关于公布 <汉字简化方案> 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年3月31日
今年是国务院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和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50周年。时隔半个世纪,再回过头学习这两个文件,更感到我国政府当时确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政策完全正确,也更感到中央做出这两个重大的决策既符合当时的国情,又着眼于中国发展进步的长远目标。由那时开始,我国政府成功地完成了汉字简化、制订汉语拼音方案的工作,取得了推广普通话的巨大成就。
语言文字的社会性决定了它需要不断地规范和统一,这样的规范和统一一方面依靠语言文字自身的调节力,另一方面还需要有人做催生的工作,也就是要依靠政府的推动,这是更加重要的一方面。
在我国,自秦汉以来,由政府组织进行的规范和统一的工作就从来没有间断过。时至现代,新中国成立前,仁人志士奔走呼号,倡导语文革新,终究因为旧中国过于贫穷落后,又没有一个真正为民众的、有魄力的政府,他们的事业举步维艰、成效甚微;新中国成立以后的这一重大举措,才使得先贤们的愿望终于得以实现,在现今世界各国中,可谓是以政府行为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最成功的范例。
汉字简化和推广普通话的成功,首先得力于我国政府对当时国情的正确认识。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而文化的落后尤为突出。陈毅同志当时就说过:“在有几万万文盲的国家里,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不可能有强大的工业建设。”汉字的繁难,是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文化的障碍;方言的严重分歧,妨碍了政令的畅通、文化的交流、信息的传递。只有突破这两个巨大的障碍,广大人民群众才能尽快地在文化上翻身,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建设。这两个决策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了我们的政府是真正为人民的政府。
汉字简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还得力于在这两项工作中所采取的正确的方针和政策。
在汉字简化工作中,首先确定了“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方针。所谓“约定俗成”,就是在社会习惯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尽可能采用已经流行的简体字。《汉字简化方案》中的简化字,绝大多数都是有文献依据或者是在群众手头流行的,国民政府教育部1932年颁布的《国音常用字汇》和1935年公布的《第一批简体字表》中的简体字在其中占了很大比例。“稳步前进”就是要充分考虑一般人的学习规律,简化工作分批进行、逐步推广。这一正确方针不仅在当时保证了汉字简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今天仍然是我们制订规范和标准的重要原则。
《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明确指出:“汉语统一的基础已经存在了,这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这段话确定了“普通话”的含义,一方面是学术上的成功,解决了语言学界长期以来对这个问题的争论;更重要的是,为推广普通话确立了标准,有了这个标准,推普才有了可靠的依据。同时,当时确定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工作方针,也因为立足于国情,从而保证了推普工作的稳步前进。
50年来,我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
普通话、简化字和汉语拼音的应用对提高识字和教学效率、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普及教育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文盲比率之所以下降得如此之快,汉字简化立下了汗马功劳;每个儿童识字的平均时间也大约节省了一年。由于推广了普通话,现在全国凡是完成了初中学业的人,绝大多数可以听懂普通话,不少人还可以流利地讲普通话。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以后,新时期的推普工作方针由原来的“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逐步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从此,推普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如今,普通话已经成为我国公务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网络传输的主导用语,成为公共交际场合的主要交际工具。50年来,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对我国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及信息技术发展的贡献难以估量。
今天,我们纪念《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就是要继往开来,坚持50年来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正确方向,使我们的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服务。刚才,陈至立国务委员对今后的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国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和语言文字工作者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在这里,我只就我们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谈几点想法。
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我们站在了历史的新起点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动力。发达的商品交流必然要求扩大信息交流,会让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成为人们自觉的要求,而当人们自觉的时候,又对我们的工作有新的希冀。
我国综合国力的进一步增强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以及现在正在实施的汉语输出,让汉语对世界产生了更大的吸引力,简化字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必将越来越大。
信息技术的发展,向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不同于人际交流的新需求。例如:计算机要求具有更多的兼容性;因特网的普及,要求字形极其严格地统一。尽管我们可以不断提高有关处理软件的性能,一再地扩大字符集,但是汉字规范水平的提高,无疑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信息技术提供服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大有用武之地。
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了普通话和包括简化字在内的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这部法律标志着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正式步入了法治的轨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上述几点,既是我们这个时代对语言文字工作提供的机遇,也是对我们提出的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后人员的流动会更广泛、更频繁,更容易出现语言文字使用的混乱;汉语、汉字走向国际,又给我们的规范化工作带来了新的需要研究的问题。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沟通交流、维护社会高效协调运转的语言环境,营造那种在世界各个角落协调的、可以促进世界各国人民交流与友谊的汉语环境,是我们努力的目标。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也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汉语汉字的特点给计算机处理语言文字带来的难点,至今在许多方面还没有取得突破。难点突破的延迟,实际上正在并将越来越严重地制约着我国信息化的发展,制约着我们国民经济的发展。
为了完成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政府主管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者必须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包括地方法规在内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以及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的机制。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在引导”,这与我们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这一特点,是由语言文字自身的规律,即语言文字发展演变及其规范是辩证的统一所决定的。认识这一辩证关系的过程,就是树立科学的规范观的过程。我认为在这方面要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规范制订过程中科学性与可行性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制订规范一方面要遵循语言文字自身的规律,这是解决“应该怎么样”的问题;另一方面还要面对社会的种种复杂情况,考虑社会个体的文化、观念、心理等诸多的因素,解决“能够怎么样”的问题。既不能一味从俗,违背了科学性,又不能因为强调理据而违背了约定俗成的原则。
二是处理好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关系。这就是说,一方面要坚持主体化方向,积极推广普通话,推行包括简化字在内的规范汉字;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语言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妥善处理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方言以及繁体字的使用问题。我们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不是要消灭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的方言。民族语言文字和地方的方言是中华民族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具特色的民族与地方的文化的重要载体,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必须十分地珍惜,保护好,传承好。我们推行简化字,也不是消灭繁体字,而只是限制它的使用场合。我们坚持在大陆地区的一般印刷物、影视屏幕、商标广告、街头招牌等社会用字中使用简化字、规范字,并不干涉大陆以外地区繁体字的使用;在大陆,也不限制古籍、书法艺术中繁体字的使用。时代在前进,任何一省一市一区的发展都离不开整个中华民族的发展;同样,中国的发展也离不开世界这个大家庭。而只有推行统一的语言和文字,才能够增强整个民族的凝聚力,才能让全世界看见一个团结的中国、统一的中国、强大的中国。处理好社会语文生活中主体化与多样性的关系,是整个社会实现和谐统一的一个必要条件。
各位专家、各位同志,让我们继续坚持两个重要文件指出的正确方向,为完成人民和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而不懈努力,让语言文字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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