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新乡市
  • 【发布文号】新政文〔2006〕102号
  • 【发布日期】2006-07-18
  • 【生效日期】2006-07-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文〔200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的发展,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根据省豫政文〔2006〕11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庆贵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公乐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邓琳 市政协副主席、发改委主任

王炜东市民政局局长

郜建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魏尚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房管局局长

秦英 市政府副秘书长、科技局局长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