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
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农产品促销营销是提升农产品价值,扩大中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搞活国内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在国际市场上,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规模小,产品出口批量小,营销难度大,营销成本高,出口企业开拓市场的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在国内市场上,由于受产销间信息沟通、运输及企业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流通不畅。实施农产品促销项目,旨在帮助农产品生产企业组织好产销衔接,开拓市场,搞活流通,使更多的中国农产品走向国际市场。
二、项目内容和资金使用方向
开展农产品营销和促销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政府指导、资助下,由各类行业协会等非经营性团体开展面向国内外的农产品展示博览、品牌推介、广告宣传和诊断咨询等活动,有效地开拓国内外市场。
(二)组织开展市场调研,研究分析国内外农产品(分品种、分区域、分时间跨度)生产、销售状况和市场动态,为生产经营者确定目标市场提供依据。
(三)搭建沟通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的网络平台,及时收集、分析和向社会发布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供求信息和预测信息,协调产销关系,发展电子商务。
博览会、交易会、专项产品展示推介类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活动中的产品介绍及宣传、展品运输及通关、展位装修及搭建等。
三、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农产品国际促销项目,主要考虑不同国家和地区消费者对我国农产品的消费基础和认知度,组织国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农产品展示销售活动或专项推介活动。要求组织单位有一定的出国办展经验,熟悉中国农产品在活动举办地的消费情况。
(二)农产品国内促销项目,一是要根据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布局选择促销品种。二是展示会、交易会等产销对接类的促销活动,要具有一定的基础,并有全国性影响,已经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
原则上每个省(区、市)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四、有关要求
地方单位申报农产品促销项目,由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1,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请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寄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发展处(2份)和财务司(1份)。
联系人: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市场发展处 马帅
电 话:010-64193147,010-64193147(传真)
E-mail:scssc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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