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财发[2006]75号
  • 【发布日期】2006-09-06
  • 【生效日期】2006-09-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

(农财发[2006]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起全面实施,我部被列为2007年项目支出按经济分类编制预算试点单位。为保证“二上”预算时按经济分类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2007年农业财政项目支出安排工作,我部编制了2007年农业部财政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该指南和《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编报,各地主管部门要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并于2006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部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编制200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农办财[2006]51号)要求于2006年9月30日上报。

二、编制要求

2007年农业财政专项申报工作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填写,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项目预计支出,认真测算核定并填写指南中的项目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明细表。

三、报送要求

各地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统一将有关材料以财(计财)字号文件报送,上报的财(计财)字号文件按要求分别报送我部财务司(1份)和有关业务司局(所报份数按附件要求),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南要求报送有关业务司局和单位。

二○○六年九月六日


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

一、项目目标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全力推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要求;是农民进行科学生产决策,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科技素质的现实需要;是农业部门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政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手段。“三电合一”是农业信息服务模式的发展和创新,是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的有机相结合,是政府管理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是跨部门跨领域信息的有机结合,是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的有机结合。加快实施本项目,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能力,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增强政府调控和应急能力,实现政府管理的科学、高效。

“三电合一”项目完成后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建立能够满足系统需要的局域网,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系统软件,采集处理发布农业相关信息,建立完善地方个性化数据库;二是建成的电话语音系统具备数据交换、咨询服务、统计分析、录音记录和语音自动合成等功能,实现文本到语音的自动转换,同时兼容人工录音;三是在当地电视台设置固定的农业栏目,每周定期播出。对于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县,要强化服务设施与功能,探索更好的服务方式,进一步实现信息服务交流互动,促进信息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项目内容

在全国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地级和县级试点单位,实施“三电合一”农业信息入户项目,构建集电话语音服务、电脑网络服务和电视节目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三电合一”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电话服务系统(语音、人工、专家热线)是在配备数据服务器、计算机设备、语音卡、语音合成软件等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基础上,建立支持电话服务系统的农业信息数据库(实用科技、供求及价格等),编印信息电话查询目录,进行相关人员培训等;电脑网络系统是建立能够容纳多个终端的局域网,配备网络交换机、互联网接入设备、信息采编软件等等,满足电话服务系统和信息采集、发布的需要;电视节目制作系统主要是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的技术、设备资源,农业部门提供制作“三农”热点、焦点和共性问题等农业信息资源,制作成视频、广播等节目,在当地电视台设置固定的农业栏目中定期播出。

三、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和补助标准

(一)每个地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补助3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附件6-2):

1、电话语音系统10.4万元(主要是购置语音卡、人工座席机、语音服务器、语音控制软件、语音合成软件、人工座席电话)。

2、计算机网络系统8.3万元(主要是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网络建设)。

3、电视节目制作系统2.8万元(主要是与地方广电部门的协作及必要的摄录设备)。

4、地方个性化数据库建设、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及服务8.5万元。

(二)每个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附件6-3):

1、电话语音系统5.4万元(主要是购置语音卡、人工座席机、语音服务器、语音控制软件、语音合成软件、人工座席电话)。

2、计算机网络系统4.6万元(主要是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网络建设)。

3、电视节目制作系统2万元(主要是与地方广电部门的协作及必要的摄录设备)。

4、地方个性化数据库建设、系统维护、人员培训及服务3万元。

四、项目申报条件和数量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07年“三电合一”项目的试点单位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名单中挑选。具体条件如下:

1、具备一定的农业信息工作基础,有2台以上能够用于信息采编工作的计算机。申报建立地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要求已经建立农业网站,已实现了辖区内各县联网;申报建设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单位,要求已按部颁“五个一”标准构建了基础信息平台,有专职信息服务人员。

2、能够与当地广电部门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合作;辖区内农村电话、电视普及率达到40%以上。

3、农技推广队伍健全,具有较强的农业科技推广能力。

4、以农业为主导产业,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5、当地政府重视农业信息工作,财政状况较好,具有支持“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运行费用的能力。

(二)申报数量

请每个省(自治区)申报1―2个地级试点单位、2个县级试点单位(不含在申报的地级单位中);每个直辖市申报3个县级试点单位。

五、有关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项目指南,组织地、县级试点单位(即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6-3,须认真阅读“注意事项”),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2份)和财务司(1份),同时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报送scsxx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3102,64193145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