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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8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30
  • 【生效日期】2006-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48号

关于受理孙吴大果沙棘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孙吴大果沙棘等10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初审机构

产品名称

地方政府建议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

地方政府界定保护范围的建议文件

标准或技术规范

1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孙吴

大果沙棘

黑龙江省孙吴县孙吴镇、辰清镇、红旗乡、奋斗乡、群山乡、沿江乡、清溪乡、正阳山乡、西兴乡、卧牛河乡、辰清林场、大河口林场、前进林场、沿江林场、红旗林场、向阳林场等 16 个乡镇林场现辖行政区域

孙吴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孙吴大果沙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的请示》,

孙政发 [2006]76 号

黑河市地方标准: DB2311/T026-2006

《营造孙吴大果沙棘技术规程》

2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崇明

老毛蟹

上海市崇明县现辖行政区域

崇明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崇明老毛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崇府发 [2006]34 号

上海市地方标准:

《崇明老毛蟹》(草案)

3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温汤

矿泉水

江西省宜春市温汤镇现辖行政区域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温汤矿泉水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界定的请示》,

宜府文 [2005]47 号

《温汤矿泉水生产技术规范》

4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军山湖

大闸蟹

江西省进贤县军山湖、青岚湖、陈家湖现辖行政区域

进贤县人民政府,《关于军山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建议》,

进府文 [2005]45 号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460-2006

《军山湖大闸蟹养殖技术规范》

5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烟台

大樱桃

山东省烟台市现辖行政区域

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烟台大樱桃列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象的函》,

烟政函 [2006]44 号

烟台市地方标准: DB3706/T016-2005

《烟台大樱桃》

6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丁马甲鱼

山东省临清市魏湾镇现辖行政区域

临清市人民政府,《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临政函 [2005]31 号

山东省临清市地方标准: DB371581/T001-2005

《丁马甲鱼养殖技术规范》

7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恩施玉露

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舞阳坝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恩施玉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建议的函,

恩施市政函 [2006]61 号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351-2006 《恩施玉露》

8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九资河

茯苓

湖北省罗田县九资和镇、河铺镇、胜利镇、白庙河乡、平湖乡、凤山镇、大河岸镇等 7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九资河茯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

罗政函 [2006]23 号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353-2006

《九资河茯苓》

9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罗田板栗

湖北省罗田县胜利镇、河铺镇、九资和镇、白庙河乡、大崎乡、平湖乡、三里畈镇、匡河乡、凤山镇、大河岸镇、白莲河乡、骆驼坳镇等 12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罗田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

罗政函 [2006]24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352-2006

《罗田板栗》

10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化橘红

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石湾街道、新安镇、官桥镇、中垌镇、丽岗镇、林尘镇、江湖镇、合江镇、那务镇、平定镇、文楼镇、播扬镇、宝圩镇等 14 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划定化橘红产地范围的函》,

化府函 [2006]25 号

广东省农业地方标准: DNB440900/T8-2005

《化橘红栽培技术规程》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备查。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 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传真:(010)82260315

E-mail: Peixy@aqs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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