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6〕118号
- 【发布日期】2006-12-04
- 【生效日期】2006-1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至广州快速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至广州快速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1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贵阳至广州快速铁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树森(省委副书记 代省长)
副组长:曹洪兴(省委副书记)
包克辛(副省长)
孙国强(副省长)
杨谨华(省人大原副主任)
成 员:唐德智(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克湘(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伍祥华(省建设厅副厅长)
程孟仁(省交通厅副厅长)
黎 平(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家培(省农业厅厅长)
金小麒(省林业厅副厅长)
邓 健(省文化厅副厅长)
熊际翎(省环保局副局长)
侯天佑(省文物局局长)
袁 周(贵阳市市长)
李月成(黔南自治州代州长)
李飞跃(黔东南自治州代州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刘远坤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贵阳至广州快速铁路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按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对口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有关司局和设计单位,做好与有关省区和各相关单位的信息沟通工作,全面掌握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编报项目动态信息,向领导小组反映需要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帮助解决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和督促省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按照项目设计需要及时提供有关资料,配合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的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文物调查等环节的审查和报批工作,保证项目前期工作顺利进行。
(四)根据铁道部和我省商定的项目建设资金构成比例,研究我省项目建设资本金的来源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我省的资本金筹集方案建议,并配合做好组建项目法人所需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
(五)协调和督促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国家及省的规定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量调查摸底、费用测算和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编制、报批等工作,督促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征地拆迁,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六)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不定期编发铁路建设工作简报,提供铁路建设的宣传、新闻报道资料。
(七)完成省委、省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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