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6〕1199号
  • 【发布日期】2006-12-14
  • 【生效日期】2006-12-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文书的通知

(国税函〔2006〕1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现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中使用的税收执法文书和有关报表式样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定额信息采集表
2.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纳税分月汇总申报表
3.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汇总审批表
4.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5.核定定额通知书(代替国税发〔2005〕179号文中的《核定(调整)定额通知书》)?
6.不予变更纳税定额通知书?
7.未达起征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