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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实行封闭的通告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发法字[2006]44号
  • 【发布日期】2006-12-19
  • 【生效日期】2006-1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实行封闭的通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实行封闭的通告

(哈政发法字[2006]44号)




为确保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桥梁专家鉴定结论,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实行封闭,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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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止车辆和行人在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通行。敬请车辆驾驶员和行人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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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交通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权制止车辆、行人进入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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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强行进入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的,由市交通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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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通告自2006年12月25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2005年11月9日发布的《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滨北松花江公铁两用桥公路桥面实行限载限高限速通行的通告》(哈政发法字〔2005〕23号)同时废止。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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