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27
- 【生效日期】2006-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9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98号
关于批准对板子房西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板子房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板子房西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板子房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集贤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板子房西瓜”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请示》(集政呈[2006]34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集贤县福利镇、丰乐镇、太平镇、集贤镇、升昌镇、兴安乡、永安乡、腰屯乡、二九一农场、笔架山农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8424、晨露182、晨露188。
(二)立地条件。
土壤为黑土,有机质含量≥3%,pH值:5.5至8.5,年平均日照2500小时以上。
(三)种植技术。
1. 播种期:4月10日到6月10日。
2. 选地与整地:选择与其他非瓜类作物轮作5年以上的地块进行种植;整地前每公顷使用腐熟有机肥30吨以上,磷酸二铵≥100公斤,钾肥≥80公斤,氮肥≥50公斤。
3. 种植密度:每公顷≤0.85万株
4. 水肥管理:根据土壤墒情、生长阶段合理浇水,采收前7天停水,膨瓜期每公顷追施氮肥≥150公斤,磷肥≥50公斤,钾肥≥50公斤。
5. 整枝打杈:采用三蔓整枝方式,去除其他多余侧枝。
6. 选瓜与护瓜:选留主蔓上第三雌花以后的雌花,及时垫瓜、翻瓜。
7. 采收:当果实达到九成熟时采收。
(四)质量特色。
理化指标:普通西瓜(单瓜重)≥3 kg,礼品小瓜(单瓜重)≥0.75 kg;可溶性固形物≥11%,总酸m<1 mol/100g;维生素C≥5mg/100g,铁≥0.2mg/kg。
三、专用标志使用
板子房西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集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板子房西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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