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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7〕1号
  • 【发布日期】2007-01-09
  • 【生效日期】2007-0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7〕1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释放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控制点的函》(苏核发〔2006〕259)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要求和我局对田湾核电站的现场检查结果,我局批准你公司进行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100%额定热功率台阶的调试工作。

你公司在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的调试和运行中,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和技术规格书的规定,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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