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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名单的函
  • 【发布单位】交通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08
  • 【生效日期】2007-02-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名单的函

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水运工程设计审查咨询单位名单的函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二、三、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按照《关于加强水运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6〕330号),我部决定对水运工程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工作实行委托咨询制。经研究,决定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第一、二、三、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技术审查咨询单位。
我部将对审查咨询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和实行动态管理。各设计审查咨询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设计审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完成设计审查咨询任务,确保设计审查工作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OO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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