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信办函〔2007〕2号
- 【发布日期】2007-02-13
- 【生效日期】2007-02-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做好政府互联网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做好政府互联网站安全工作的通知
(哈信办函〔2007〕2号)
各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7年春节即将来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即将召开,为了确保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互联网站安全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和谐发展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全面防范的原则,提高网站安全防护意识,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做好安全工作,增强应对突发信息安全事故能力。
二、节日前要对各级政府、各部门互联网站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在认真自检自查的基础上,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政府互联网站安全检查专项工作,公安机关将利用公安部配发的《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工具软件》对政府网站进行安全检查,重点要检查信息网络、信息内容、web服务系统、邮件系统和数据库等。特别是各级政府网站和重要门户网站,更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快落实安全措施。
三、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侵害。各级政府、各部门互联网站要按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的管理工作,做好日志和审计,及时更新、升级、打补丁,定时查杀病毒,定期进行检测、扫描,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和服务,防止黑客攻击以及蠕虫、木马等病毒的侵害。
四、加强信息内容管理。节日期间,加大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力度,对反动、淫秽等不良有害信息要及时屏蔽、过滤,特别是公众论坛、邮件服务系统、web服务系统等,发现有害信息要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五、对信息网络的应急措施进行检查和演练。加强信息网络的抗攻击与灾难恢复能力,检查备份的系统和设备,确保信息网络和网站被攻击和破坏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有效地恢复或替换。
六、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代班值班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七、严格执行网络犯罪和信息安全事故报送制度。发生网上犯罪案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当地信息化工作管理部门报告。
哈尔滨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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