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汕头市
- 【发布文号】汕府〔2007〕25号
- 【发布日期】2007-02-28
- 【生效日期】2007-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汕头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扶持汕头企业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转发市质监局关于扶持汕头企业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汕府〔2007〕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扶持汕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九日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扶持汕头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会议和市第九次党代会、市人大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精神,按照质监工作始终“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于企业需要、服务于人民群众需要”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政府“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的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努力为企业提供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等技术基础服务,推动汕头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汕头市经济快速发展,特制定扶持企业发展具体措施:
一、大力扶持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加大对具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优、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有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培育和扶持,为企业创造名牌打好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积极帮助企业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为申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有效期内免予市级定期监督检验。
二、积极开展质量兴市(县、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推动质量兴市(县、区)、质量兴业、质量兴企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汕头产品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帮助企业培训质量管理人员,帮助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
三、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手段,重点扶持我市企业承担更多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工作组的工作,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研制;扶持和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从技术咨询、材料填报、现场会审、证件领取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具体业务指导;以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为载体,帮助企业全面提高标准化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支持我市大宗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品种标准和农艺技术规范以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订,创建国家、省、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扶持我市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促进我市特色农业的发展。
四、扶持企业做好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协助企业培训节能降耗管理人员,指导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并免费提供样本现场咨询和审核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申请和审核。
五、突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帮助企业培训管理人员,指导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使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免费为用户提供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资料;免费为电梯用户更换新电梯合格标志牌;免费为锅炉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更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对学校、幼儿园、福利院的锅炉检验检测减半收费。
六、为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高效、优质咨询服务,书面材料的审查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获证企业名单在我局网站公布。
七、坚持“打假扶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文明执法,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同时,对守法经营企业产品的一般质量问题,帮助企业整改。
八、充分发挥质监技术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调整技术机构布局,整合检验检测业务种类,简化办事程序,缩短检验检测时间,及时满足企业各项业务需求,减轻企业负担。对来汕投资创业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实行特事特办,当天办妥。
九、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推行政务公开,加快质监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行网上受理审批项目,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办事环境。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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