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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 【发布单位】山西省
  •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7〕30号
  • 【发布日期】2007-03-20
  • 【生效日期】2007-03-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山西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晋政办发〔2007〕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材料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产业。我省材料生产具有明显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很大,“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把材料工业培育成新的支柱产业。为推进和引导材料工业高效、快速、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制订本规划。本规划的范围主要为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陶瓷材料以及钕铁硼、纳米、煤系高岭土等新型材料。
第一章发展现状
一、总体规模
我省材料工业目前形成产业规模的主要有建筑材料、耐火材料、陶瓷材料、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煤系高岭土以及新型纤维等材料。2005年我省材料工业销售收入118亿元,占全部工业的2.6%。
二、主要行业基本情况
1.建筑材料
我省建筑材料主要门类有墙体材料、水泥和玻璃等。
2005年全省墙材生产企业306家,实际产量65亿块标准砖;销售收入20亿元,利税5.5亿元;每年节约土地约1.1万亩,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650万吨,节约能源62万吨标准煤。与全国相比,我省新型墙材尚有较大差距。2005年全国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36%以上,我省只有28%左右。新型墙材生产成本高是目前“禁实”的主要难点。此外,新型墙材质量标准不完善,设计施工标准不配套,推广措施不力,专用制造设备开发滞后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200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水泥行业现有企业206家,年生产能力3200余万吨,实际产量1921万吨,其中新型干法水泥占32.8%;销售收入34亿元,利税1.5亿元。我省水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产业集中度不高、技术滞后。75%的水泥企业年生产能力不足20万吨,符合废渣利用免税条件的企业仅有30家。中小企业仍然普遍使用机械化立窑、湿法窑、中空窑、立筒预热器窑等落后生产设备,全行业平均能耗高。虽然绝大部分企业环境检测达标,但粉尘污染仍然严重。
我省只有一家平板玻璃生产企业,采用浮法生产工艺,2005年生产能力达到444万重量箱,实际产量329万重量箱,销售收入2亿元。此外,还有一定规模的塑料门窗、石膏、涂料、轻钢网架等建材生产,2005年产值10亿元左右。
2.钕铁硼磁性材料
我国钕铁硼磁体产量居世界第一,我省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30%。全省现有钕铁硼磁体生产企业69家,生产能力2.1万吨;钕铁硼专用设备生产厂9家,年生产能力千台以上;此外还有一批磁材电镀和后加工企业。目前可批量生产30多种牌号的钕铁硼磁体,产品质量和性能处于国内先进水平,2005年产量1.2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1亿元,利税1亿元。
我省磁材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经营分散,工艺设备落后,后加工生产能力薄弱,新产品和下游产品发展缓慢。
3.纳米材料
从“十五”开始,我国把纳米技术列为重点科技发展领域。我省纳米材料工业化走在全国前列,现有纳米材料生产企业20多家,产品以无机盐粉体材料为主,纳米氧化锌、纳米碳酸钙、纳米二氧化硅产量占到全国的1/ 3以上,其中纳米氧化锌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2005年纳米材料销售收入2亿元,利税0.38亿元。
目前国内纳米材料应用技术发展迟缓,市场开拓难度较大。我省纳米粉体企业多以一次性购买方式取得生产技术,后续创新能力较差。如何开发纳米材料应用工艺技术和产品,提高投资效益,将是纳米材料工业面临的主要课题。
4.耐火材料
耐火材料行业现有生产企业300家,年生产能力达到180万吨,其中规模以上企业44家;2005年销售收入16亿元,利税3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利税1亿元。我省耐火材料产品以传统耐火砖和冶金炉料为主,有少量高技术复合材料和不定型材料。
目前大部分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缓慢,产业技术水平不高。由于企业技术力量薄弱,经营管理粗放,耐材产业的新型化任重道远。
5.陶瓷材料
“十五”以来,我省陶瓷工业发展较快,阳城、朔州等地陶瓷生产初具规模。2005年全省陶瓷材料行业销售收入11亿元,利税2亿元。
近年来虽然我省高技术结构陶瓷和功能陶瓷比例有所增加,但仍以高档日用陶瓷和工业陶瓷为主。
6.新型纤维材料
动植物再生蛋白纤维、医用明胶纤维和大麻纺织纤维是我省新型纤维产业代表性产品。在上世纪90年代脱胶性技术获得突破后,我省大麻纤维织物风靡世界,80%产品出口。蛋白纤维织物是世界纺织产品新秀,由于蛋白纺丝技术处于国内先进地位,我省发展蛋白纤维有潜在优势。一步法医用明胶纤维纺丝是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正在实现产业化。2005年全省新型纤维材料实现销售收入3亿元,利税0.4亿元。
但必须看到,仅靠目前的产业基础尚不足以支持我省新型纤维材料工业高速、持续发展。择优发展差别化纤维,重振棉纺业,积极跟进研发市场急需的高技术功能纤维,是繁荣新纤维产业的迫切任务。
7.煤系高岭土
我省是世界硬质高岭土(煤系高岭土)主要产地,技术研发和加工规模均居国内领先水平。目前煤系土的加工产品有煅烧(烧成土)土、活性(中温煅烧)土、改性土、莫来石、硅铝纤维、分子筛、4A沸石等,试制产品有硅铝合金、赛龙、冰晶石、超细硅粉、铝粉、纳米硅酸铝等,其中煅烧土是基本产品,也是当前主要产品。2005年全省煅烧高岭土产量10万吨左右,实现销售收入4亿元,利税0.9亿元左右。此外,还有大量初级加工产品和原料销售。
目前影响煤系高岭土大规模开发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必要风险投资,重大设备和关键技术开发迟滞;二是技术服务市场混乱,影响投资效果和企业积极性;三是缺乏必要资源普查工作和资源管理规范,不利于长远发展。
8.其他新材料
我省还有很多独具特色、很有前途的新型材料,如电磁防护及信息安全材料、碳纤维、骨组织库、分子筛、无磷洗涤助剂、多孔氧化铝催化材料、焦油沥青、高性能活性炭、新型管材、高性能建筑涂料、特种防水材料、粉末冶金材料、离子表面改性材料等,其中大部分已有小规模生产或应用。2005年销售收入5亿元。
我省材料工业主要门类大都以本地矿产资源和能源为依托,具有明显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与本省传统优势技术密切联系,具有很好的技术经济环境;符合世界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一些独特产品和技术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形成明显竞争优势,具备较好产业基础。
“十五”期间,我省材料工业发展较快,但总体而言仍然处于较低水平。其突出表现是:材料工业总体规模小,仅占全省工业销售收入的2.6%左右;各个领域均处于基础材料制备水平,深加工和应用产品发展不足,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低;生产工艺和装备落后,资源和能源消耗过高,环境污染较重;企业经营水平低,综合竞争力差,有全球性产品没全球性企业;技术进步迟缓,各领域普遍存在的技术瓶颈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有经济政策、投资体制、技术创新体系方面的因素,也有企业投资理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因素。此外,我省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领域的高技术材料开发较少,产业结构上的缺陷限制材料工业整体竞争能力的提升。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山西省材料工业“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科学发展观,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主导,以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持续发展理念,推动材料工业健康快速发展。坚持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引进创新并举,突破技术瓶颈,开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材料工业核心竞争力。优先发展新型材料深加工、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积极推进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置换落后生产能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打造名牌产品,扩大市场份额,建设材料强省。
二、主要发展目标
1.产业规模
全省材料工业到2010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占全部工业的5.6%,年均递增33.5%。其中:墙体材料100亿元,水泥、玻璃和其他建材190亿元,钕铁硼及制品40亿元,纳米材料20亿元,耐火材料40亿元,陶瓷材料50亿元,煤系高岭土20亿元,新型纤维20亿元,其他新材料20亿元。
2.技术创新
建立新型墙材、建材、钕铁硼磁性材料、纳米材料、耐火材料、陶瓷材料、纤维材料和高岭土材料等8个行业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新型墙材制造关键设备、工业固体废物高掺量承重砌块制造工艺、大型煤系高岭土煅烧设备、高档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关键设备、纳米粉体材料后处理和应用工艺等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开发一批高技术陶瓷产品、复合耐火材料产品和功能纤维产品。
3.结构调整
建筑材料实现非粘土轻型承重墙材规模化生产和应用,新型墙材比例提升到70%,新型干法水泥比例和散装水泥比例均提高到60%。钕铁硼磁性材料中的高档产品达到70%。耐火材料中新型材料的比例超过50%。陶瓷材料高档产品和高技术产品比例达到60%以上。纤维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生态环境材料等领域,形成一批规模化生产销售的品牌产品。各领域清洁生产水平和资源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提高。建材行业工业废渣利用量达到1500万吨以上,万元产值能耗降到4.5吨标准煤以下。
4.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建设
努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材料工业基地。重点建设太原、运城、阳泉3个磁性材料工业基地和太原新型墙体材料工业基地,以及阳泉白泉耐火材料工业园、阳城建陶工业园、朔州陶瓷工业园,把我省建设成全国磁性材料生产基地和硬质高岭土材料生产基地。
积极培育一批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骨干企业。到2010年,形成年销售收入超过3亿元的企业18个,其中建材10个、耐火材料和陶瓷材料5个、纤维材料3个。钕铁硼、高岭土和纳米材料方面形成几个大的生产企业或企业集团。
第三章行业发展重点
一、建筑材料
1.墙体材料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所有城市2010年底前停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4000亿块以下。我省有丰富的煤矸石、粉煤灰、石膏以及煤、电等资源优势,靠近京、津等地消费市场,非常有利于发展新型墙材。
“十一五”期间,我省墙体材料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新型墙体材料规模化生产和应用,二是提升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发展清洁生产。重点鼓励采用节能、环保技术生产轻质高强承重类新型墙体材料和具有保温节能功能的墙体材料。大力发展煤矸石和粉煤灰承重烧结砖、高掺量工业废渣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复合轻质板、粉煤灰陶粒、石膏砌块和条板、轻钢模网等新型墙体材料和结构材料。鼓励废旧墙材再利用。支持大型电厂和大型煤矿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推进粉煤灰、煤矸石、镁渣、工业石膏等工业废渣高掺量建材制造工艺和关键设备产业化。完善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技术体系,健全、落实新墙材推广专项政策,城市地区限制并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
2.水泥
“十一五”期间,发展水泥产业的基本方针是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优化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推广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重点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经济和交通不发达地区可适当发展日产2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废渣丰富的地区,提高水泥产品中工业废渣利用比例,要求50%以上的水泥企业取得废渣利用免税资格。鼓励在大城市周边及工业废渣集中地建设100万吨/年以上能力的大型水泥粉磨站和砼搅拌站,扩大散装水泥规模。积极推广低温废气余热发电、粉磨节能等技术,降低能耗。行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逐步淘汰污染排放和能耗不达标水泥企业,加快淘汰10万吨以下小水泥企业和落后窑炉的生产能力,吨水泥综合能耗控制在148千克标准煤以下。
3.玻璃和其他建材
“十一五”期间,浮法玻璃产能由目前的444万重量箱增加到1000万重量箱,其中超薄、超厚、热反射、真空、镀膜等深加工产品比例增加到30%,综合能耗达到24千克标煤/重量箱以下。鼓励发展新型节能玻璃产品。石膏产品重点发展超细、提纯、脱水、改性和纤维化技术,推广应用高强、保温的石膏复合墙体。积极发展塑料建材、塑钢门窗及管件、玻璃钢制品、砼外加剂、建筑涂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潢装饰材料、建筑胶粘剂及其它绿色建材。
二、钕铁硼磁性材料
钕铁硼磁性材料是世界市场增长最快的磁性材料。2010年世界钕铁硼产量将达到目前的3倍,我国烧结钕铁硼磁体产量将占到全球的75%。我省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人才队伍,气候干燥、能源充足、原材料丰富,发展钕铁硼材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十一五”期间,要努力提高材料品质,增加后加工和终端产品,争取钕铁硼材料有较大发展。加快采用先进制造工艺技术,提高烧结磁体生产水平,发展高温度系数、高矫顽力钕铁硼材料大规模生产。建设先进的表面处理、机械成型等后加工能力。大力发展永磁电机等下游终端产品,提高产业附加值。强化自主创新,鼓励自主研发急需的新型设备和工艺,加快发展粘结磁体等新产品,努力开发新一代钕铁硼磁性材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鼓励企业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国际合作,强强联合,培育大型龙头企业。
三、纳米材料
纳米材料目前正逐渐成为化工、纺织、轻工、建材等行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的基础。采用纳米技术发展新型结构材料和复合功能材料,前景非常广阔。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积极、稳妥推进纳米粉体生产的同时,重点支持纳米氧化锌系列产品、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纳米膨润土系列产品、纳米结构大孔容二氧化硅气凝胶等产品。积极发展橡胶、涂料、高效抗菌、环保、热敏电阻元器件等方面的复合纳米材料,鼓励纳米复合卫生材料、碳纳米管、纳米传感器、纳米复合隐形材料等纳米材料生产和应用。
四、耐火材料
国际耐材生产加速向国内转移,国内市场需求旺盛,耐材销售持续增长,出口逐年增加,目前我国耐火材料产量约占世界一半。我省是耐火材料的主要生产和消费地区,丰富的矿物资源和传统生产基础是发展耐火材料的优越条件。
“十一五”期间,耐火材料行业要随着钢铁等高温工业技术发展动向,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控制产能过剩、性能落后、经济效益差的传统产品,发展洁净、节能、耐用的高性能合成耐火材料和不定形耐火材料。鼓励发挥本省优质资源,积极开发镁白云石低铬耐火材料,利用高岭土、铝矾土生产新型复合耐火材料。鼓励发展各类新型保温材料、隔热材料、防火材料以及相关生产设备、检测仪器。开发和推广耐材清洁生产技术,加强耐材回收再利用工作。关闭能耗高、污染重的小规模耐材企业,鼓励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限制铝矾土原矿和初级产品销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陶瓷材料
陶瓷是最重要的基础材料之一,市场需求日益增长。“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结构陶瓷和功能陶瓷,提高产品档次,增加高技术产品比例,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技术,降耗减污。把高技术陶瓷产品和高效、清洁生产工艺作为技术创新的重点。鼓励引进高技术发展高档建筑陶瓷、卫生洁具和日用陶瓷。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污染,降低消耗,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传统产品品质。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禁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鼓励省外企业家来我省投资发展先进陶瓷产品。
六、高岭土及衍生材料
山西煤系硬质高岭土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鼓励开发的非金属矿产之一。我省煤系煅烧高岭土已经成为世界知名产品。
“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煤系高档煅烧高岭土,开发煤系高岭土煅烧工艺与关键设备产业化,扶持组建10万吨以上骨干企业。鼓励发展高岭土复合材料和深加工产品。加强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逐步限制低档产品生产销售和原矿出口。
七、新型纤维材料
“十一五”期间,重点支持蛋白质再生纤维系列产品、大麻纤维产品、新一代明胶纤维、聚丙烯腈基碳原丝等新型纤维。蛋白质纺织纤维、医用明胶纤维要初步形成产业优势,大麻纺织品要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扩大规模。发展新一代纤维产品。鼓励发展其它天然生物纤维、功能性纤维、差别化纤维、绿色环保型纤维等新型纤维产品。
八、其他新材料
“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电磁防护及信息安全材料、无磷洗涤助剂、分子筛、可降解塑料、绿色包装材料、净水剂、高性能活性炭、骨组织库材料、离子渗金属、自蔓延陶瓷涂敷、新型发光材料和各类保温隔热材料,鼓励发展各类先进的化工材料和特种合金材料,鼓励发展石膏、石墨、大理石、石英石、铸石等非金属矿产品,推进金红石、石榴石等稀有资源的产业化开发,限制传统石墨碳素产品。
第四章主要政策措施
一、健全领导体系
成立山西省材料工业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领导组设立专家委员会,专家参与领导组有关决策并提供咨询。领导组要随时掌握各地材料工业发展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各市政府部门要建立专门的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材料工业的组织领导。各市于每年3月底之前将本年度材料工业工作情况书面报告省政府和省材料工业领导组办公室。
二、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实施自主创新工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一是加强科学决策,围绕影响优势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重大装备问题,开展自主创新、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
二是鼓励企业组建研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资主体、研究开发主体和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三是根据国家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针,我省将分期分批建设各个行业的工程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全行业共性技术集成和研发。政府制定行业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具体办法,并对中心的建设和研发活动提供资助。
四是省发改委组织实施材料工业重大设备和关键技术自主创新工程,解决影响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集中利用预算内资金、国债资金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大自主技术创新项目和产业化示范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三、促进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
一是参照国家发改委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精神和做法,选择具有同业集群度高,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研发能力,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具有快速持续发展潜力的区域建立材料工业基地。各级政府和企业合作,共同推进材料工业基地建设。鼓励各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多种类型的材料工业主题功能区。
二是政府充分利用可支配资源,通过政策支持、资金引导、国土资源优先配额等手段,促进企业兼并整合,加速材料工业集约经营和大型企业规模扩张。力争在各个行业形成几个主业突出、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提升全省材料工业整体竞争力。
三是扩大国际交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技术合作。技术标准、经营方式、管理规范等与国际接轨,加快融入国际市场。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组织和支持下,建设国际市场、技术信息研究及信息交流平台;培育国际技术评估、商务谈判、经济仲裁以及法律咨询的中介机构。
四、充分发挥政府的导向和支持作用
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材料工业。有关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技术政策,及时制定、修订和发布本省行业技术政策,引导投资方向,促进结构调整,做好贯彻和完善各项技术标准工作。行业协会要组织好产业政策的研究和监督工作。
二是经政府备案、核准或审批的新材料发展项目视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山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和《山西省新型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是政府有关部门要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府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发布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及建筑节能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国土管理和环保部门要制定收取粘土资源费等可行办法,依法限制粘土砖生产和流通。
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示范应用工作。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机构,尽快制定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技术规程和标准图,消除新墙材应用的技术障碍。省发改委会同省经委、建设厅及相关管理机构研究确定省级示范工程,并且给予资金扶持。各市、县也要组织自己的示范工程。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新建的大型火力电厂、大中型煤矿等项目,要自行或与其他企业合作,实现粉煤灰、煤矸石、镁渣以及化学石膏等废弃物的再利用,否则政府主管部门不予推荐、备案和核准。对现有的大型火力电厂、大型煤炭企业掩埋和堆放的废弃物,要实行高收费政策,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鼓励企业采用清洁能源、环保型生产设备及其它新技术;鼓励企业积极投资环保型新项目和配套项目。严格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坚决取缔废物排放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的企业。
政府通过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税务和环保部门要从各自角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优惠政策。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材料工业投入
一是各级政府采取措施,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积极吸引战略合作伙伴和国内外资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有效动员民间资金投入材料工业。各商业银行应积极支持材料工业项目,特别是政府核准、备案的新材料项目。
各级政府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中心)应优先选择新型材料工业中的重点企业或项目进行贷款担保,带动金融部门信贷投入。结合国家的宏观信贷政策和担保机构的行业规定,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中小型新型材料企业提供的担保应不少于其年担保资金总额的30%。
政府出资扶持或补贴的风险投资公司应优先支持材料工业的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山西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本省新型材料工业的投资不得低于年度投资总额的30%。
二是省产业基金通过风险资助、贷款贴息、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材料工业发展。各级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作为环保专项资金以一定比例支持材料工业中的重点企业、新型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环保产业项目。根据《山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晋政发〔2003〕15号),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列出部分资金用于新墙材推广应用。以上各项资金,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各主管部门协同管理,集中使用。
三是省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市场潜力大等条件,筛选重点项目建立项目库。政府对于行业技术升级和综合竞争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优先予以资金支持。各级政府重点支持项目根据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七、培养现代企业家队伍和技术人才队伍
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筹集专项经费,有计划地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家技术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运营能力。各级政府和企业要改善科技人员工作条件,提高待遇;鼓励科技人员到企业工作,壮大企业内部技术力量,提高材料工业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能力。
八、建立材料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律
由省发改委协调,按照“重点企业牵头、各级政府推动”的原则,建立全省材料行业协会,促进材料工业的行业自律、技术交流、信息沟通和经济协作。行业协会要坚持企业入会自愿原则,充分发挥重点企业的核心作用。各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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