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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办企[2007]6号
  • 【发布日期】2007-04-29
  • 【生效日期】2007-04-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农办企[20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畜牧、农垦、乡镇企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健康快速发展,我部将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有关要求,在“十一五”期间逐步建立全国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包括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和认定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现将《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附件: 2008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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