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湖南省
- 【发布文号】湘食药监法〔2007〕9号
- 【发布日期】2007-06-13
- 【生效日期】2007-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
(湘食药监法〔2007〕9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我省投资环境,根据《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湘优办发〔200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全系统实际,我局制定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我省投资环境,加快湖南经济的发展,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湘优办发〔2007〕3号)。为落实绿色通道服务工作,根据《办法》的规定,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绿色通道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饶健副局长担任,唐毅、王小唯、王晃初、宋执光、李波、蒋秋桃、吴公平、欧阳小蓉、彭旭明、曾令贵、曹冰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负责人为本处室职责项目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政策法规处,王小唯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绿色通道服务的联络、协调、督办等工作。
二、工作措施
1、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企业,免费寄发一套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2、为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企业及时提供行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信息,随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
3、绿色通道服务窗口设局政务中心。政策法规处和监察室负责接待绿色通道服务企业投诉,快速办理对药品监管行为的申诉、投诉,严肃处理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单位和个人。举报投诉电话0731―8633359。
4、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的企业,由各相关业务处室每年进行1―2次的现场业务指导,听取意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依法对企业的发展提供法律和政策支持。
5、对绿色通道服务企业的重大投资项目,可采取提前介入方式,主动告知申请人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指导其准备申报资料。
6、在办理绿色通道服务企业的各项行政许可申请时,采取高效、快捷的处理方式,凡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及以下的行政许可事项,提前2个工作日办结;法定时限在20个工作日以上的,提前5个工作日办结。对于需要国家局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动协助其跟踪国家局的办理进度。
7、针对进入绿色通道服务企业的各种检查,由省局进行统筹安排,统一部署,制止交叉、重复检查。但是,国家有明文规定的检查和为追踪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而组织的现场检查与取证以及案件调查需要的检查除外。
8、强化考核测评。由法规处和监察室发放公开测评卡,对机关各处室落实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测评。每年主动征询意见一次,听取企业对我局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和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对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绿色通道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监督与协调。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并向省优化办推荐表彰。对于在绿色通道服务工作中不负责、推诿、拖延的单位和个人,由绿色通道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警告和督办。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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