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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组检查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7]101号
  • 【发布日期】2007-07-18
  • 【生效日期】2007-07-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组检查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组检查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7]10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6月24日至28日,国务院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检查组(以下简称“检查组”)对我省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省政府进行了反馈。为认真落实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做好全省治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切实加强对治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工作的领导。
节能减排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十一五”期间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开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州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节能减排和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清理任务层层分解至各县市区政府及企业,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通过有计划地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下决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确保完成省政府分解下达的“十一五”及今年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二、实施部门联动,认真落实国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
检查组发现,我省个别市州和企业在执行差别电价政策方面还不到位;一些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小水泥、铁合金、电石等企业没有真正退出;环保监管还有差距等问题。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实施部门联动。
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土地管理有关政策,加强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金融机构要坚持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投放项目须有关部门批复的原则,对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公告的违规建设项目,不新增贷款;要对照政府部门公布的电力、钢铁、建材、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化工、煤炭、造纸、食品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贷退出的约束。环保部门要严把环评关和市场准入门槛,电石、铁合金项目的环评批复和环保验收由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并严格其它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审批。发改、物价、电力监管等部门要对高耗能企业认真进行甄别和分类,除极少数个别正在实施政策性破产的国有企业外,其它企业都要严格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禁止自行出台优惠电价政策。
三、加快配套管网建设,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检查组指出,我省现有城市污水厂运行效率不高,不少城市的污水处理管网不配套,污水处理收费不到位,污水处理厂运行机制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全省已建成的20个污水处理项目,需配套管网768公里,约60%没有完成。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政策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保本微利”、“小步走、走快步”的原则,结合实际,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要按照企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的改革方向,加快污水处理厂体制改革,尽快理顺运行机制。各市州政府要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
四、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采取明查暗访、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监督。各市州每半年要公布一次本市州及主要行业的能源消耗情况。要组织开展小硅铁、小轧钢、小水泥、小火电、小煤窑、小电石、小炼油、小造纸等企业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关停污染严重、能耗高、长期违法排污、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
五、认真落实责任,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各市州政府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实行节能减排问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关企业要严格遵守节能和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管理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主动地搞好节能减排工作。各市州政府要尽快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耗统计数据和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完善节能减排报告制度;加强能源统计巡查,监测能源统计数据,制订并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统计和监测办法,改进统计方法,完善统计和监测制度。
要加快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性条件,强化环评审批备案制度和社会公布制度。同时,要不断加强环境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努力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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