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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230号
  • 【发布日期】2007-07-23
  • 【生效日期】2007-07-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建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文[2007]2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强对我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部署全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现将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小晶 省长

副组长:李 川 副省长
苏增添 副省长

成 员:庄稼汉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宝金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李 红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南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徐 钢 省经贸委、国资委主任
鞠维强 省教育厅厅长
庄荣文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陈 伦 省监察厅厅长
马潞生 省财政厅厅长
丛远东 省人事厅厅长
黄琪玉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林坚飞 省建设厅厅长
谢兰捷 省交通厅厅长
卢增荣 省信息产业厅厅长
庄 先 省水利厅厅长
姜安荣 省农业厅厅长
黄建兴 省林业厅厅长
彭照杉 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国瑛 省地税局局长
马承佳 省环保局局长
翁 星 省广电局局长
龚守栋 省统计局局长
姜榕兴 省物价局局长
詹 毅 省工商局局长
黄序和 省质监局局长
路 平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 冬 团省委书记
叶顺煌 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张金水 省国税局局长
郑宝强 福州电监办专员
杨维生 省气象局局长
吴国培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胡渡南 省经贸委副主任
李卫东 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宪培 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由徐钢同志兼任,副主任马承佳、杨维生、胡渡南同志兼任。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省经贸委为主承担,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省环保局为主承担。省经贸委、省环保局分别牵头组织制定省节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省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由省政府办公厅另文印发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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