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5]54号
- 【发布日期】2005-01-18
- 【生效日期】2005-01-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批复
(国税函[2005]54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国内段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请示》(渝国税发〔2004〕2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是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委托方和承运单位的中介人,受托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和相关事宜并收取中介报酬的业务。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费用,不得作为运输费用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