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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新闻稿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 缅甸联邦共和国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08-20
  • 【生效日期】2016-08-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外交部
  • 【所属类别】中外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新闻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共和国联合新闻稿

 

        1、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缅甸联邦共和国国务资政昂山素季于2016年8月17日至21日对华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习近平主席会见了昂山素季国务资政。李克强总理同昂山素季国务资政举行会谈。张德江委员长同昂山素季国务资政举行会见。双方就传承中缅传统友谊、推进新时期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

 

        2、双方高度评价中缅“胞波”情谊,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共同倡导者,始终秉持上述精神,推动双边关系在相互尊重、相互信赖、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取得长足发展。双方表示将继续奉行睦邻友好政策,优先发展双边关系,提升两国人民福祉,推进两国的稳定发展。双方重申将以两国人民利益为重,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出发,推动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

 

        3、双方同意保持高层密切接触传统,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进一步密切各层级特别是政党与民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

 

        4、双方同意加强边境地区的法制化管理,加强经贸合作和各种形式的友好交往,促进两国边境地区民生改善。

 

        5、双方同意进一步密切在联合国等多边场合的协调,在气候变化、自然灾害和传染病防控等涉及发展中国家诉求和挑战的全球性议题上保持密切协作。

 

        6、缅方欢迎中方倡导的“一带一路”和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合作倡议。双方将继续用好经贸联合委员会、农业合作委员会、电力合作委员会等政府间合作机制,加强经贸、农业、水利、电力、产能、金融等各领域互利合作。

 

        7、中方赞赏缅甸政府推进民族和解、改善民生的施政理念和政策举措,支持缅甸政治转型,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全面包容性发展道路,确保民族和解与和平,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中方愿继续为缅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并愿采取具体措施支持缅方改善民生的努力。缅方对中方为缅甸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深表感谢。缅方愿同中国政府加强合作,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创造就业,减少贫困,帮助缅实现公平公正发展。缅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上理解并支持中方立场。

 

        8、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合作,确保边境地区和平稳定。中方支持缅方通过政治对话实现国内和平与民族和解。缅方感谢中方发挥积极建设性作用,支持缅方推进民族和解与和平进程的努力。

 

        9、昂山素季国务资政转达了吴廷觉总统对习近平主席的诚挚邀请,请习近平主席对缅进行国事访问。习近平主席表示感谢。

 

        10、昂山素季国务资政对李克强总理和中国政府在访问期间给予她及代表团的热情欢迎和高规格接待表示诚挚感谢,邀请李克强总理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尽早访问缅甸。李克强总理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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