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372号
- 【发布日期】2007-10-23
- 【生效日期】2007-10-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福州市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福州市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372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福建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等8个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南屿镇等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2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75.6131公顷土地(其中耕地39.4164公顷)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同时相应修改南屿、祥谦、尚干、上街4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