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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拿大根宁翰加拿大有限公司设立广州代表处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1530号
  • 【发布日期】2007-12-03
  • 【生效日期】2007-1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拿大根宁翰加拿大有限公司设立广州代表处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拿大根宁翰加拿大有限公司设立广州代表处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530号)




根宁翰加拿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广州设立代表处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设立广州代表处,其名称为“根宁翰加拿大有限公司广州代表处”(Cunningham Lindsey Canada Limited,Guangzhou Representative Office);批准李立民担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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