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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7〕47号
  • 【发布日期】2007-12-11
  • 【生效日期】2007-12-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

(穗府〔2007〕47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业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分工和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推进各专项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把第16届亚运会办成“中国特色,广东风格,广州风采”,祥和、精彩的体育文化盛会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环境优先,借全国、全省之势,举全市之力,通过实施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面貌改善,实现2010年广州环境面貌一大变;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和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扩大城市开放与国际交流合作,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推进“两个适宜”城市和现代化大都市建设;为举办第16届亚运会提供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优美的城市环境,热情周到的城市服务,展示广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展示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和岭南文化,体现中国人民对亚洲人民的友好情谊,为构建和谐亚洲作出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基础设施与城市环境。

1.亚运城及场馆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确保亚运城和比赛场馆的建设按期完成,满足举办亚运会和赛后利用要求。

(1)亚运城建设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市重点办、市土地开发中心、番禺区政府负责(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新建场馆建设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统筹负责。省属场馆由省负责,市属场馆及大学城场馆由市重点办负责,区属场馆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3)旧场馆改造扩建计划,由市发改委、亚组委场馆器材部统筹负责。省属场馆由省负责,市属场馆及大学城场馆由市重点办负责,区属场馆由相关区政府负责;

(4)现有场馆周边环境改善计划,由市建委和相关区政府负责;

(5)亚运城周边环境改善计划,由番禺区政府负责;

(6)亚运城及比赛场馆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由市建委、市发改委负责。

2.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构建高效安全便捷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服务亚运和城市发展,全面提升广州的区域性交通枢纽地位。

(7)机场扩建与亚运机场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由省机场集团负责;

(8)铁路枢纽建设计划,由广铁集团负责;

(9)客运港口建设计划,由广州港务局负责;

(10)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公交站场)建设计划,由市交委、市建委、市地铁总公司负责;

(11)高、快速路网建设计划,由市交委、市建委负责;

(12)道路公交系统建设计划,由市建委、市交委负责;

(13)停车站场建设计划,由市交委、市建委负责;

(14)城市交通畅通工程计划,由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委负责;

(15)城市交通整治工程计划,由市交通整治办、市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交警支队负责;

(16)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计划,由市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残联负责。

3.亚运交通保障计划。

目标要求:满足亚运期间的交通安全与畅通。

(17)城市智能化交通指挥系统建设计划,由市交警支队负责;

(18)亚运城市交通组织计划,由市交警支队、市交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整治办、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负责;

(19)亚运比赛场馆人员疏散计划,由市交警支队、市交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整治办、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负责;

(20)亚运会务接待车辆组织调配计划,由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市交委负责;

(21)亚运综合交通信息服务计划,由市交委、市交警支队、市规划局、市交通整治办、亚组委运动会服务部负责。

4.城市标识标准化改造计划。

目标要求:以完善、规范城市各类标识指引为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简洁、清晰、方便的中英文城市标识体系。

(22)交通标志、标线、标识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交警支队、市外办负责;

(23)道路指示系统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交警支队、市交通整治办、市市政园林局、市外办负责;

(24)公共场所服务标识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质监局、市外办负责;

(25)旅游景点标识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旅游局、市外办负责;

(26)门牌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公安局负责;

(27)城市地面公共交通指示系统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交委、市市政园林局、市外办负责;

(28)轨道交通指示系统标准化改造计划,由市地铁总公司、市交委、市外办负责。

5.环境建设与保护计划。

目标要求:建设并保护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自然生态系统,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29)河涌综合整治(包括截污、景观整治、补水等)计划,由市水系办、市建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水利局负责;

(30)市区产业“退二进三”计划,由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负责;

(31)机动车污染防治计划,由市环保局、市交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负责;

(32)控制噪声污染、工地扬尘计划,由市环保局、市建委负责;

(33)农村环境保护计划,由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负责;

(34)绿化广州计划(含城区绿化和森林围城计划),由市建委、市绿委、市交委、市市政园林局、市林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负责;

(35)广州及周边空气质量控制计划,由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发改委、市经贸委负责。

6.城市洁净工程计划。

目标要求:加大城市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以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

(36)违法建设整治计划,由市城管办、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支队负责;

(37)流动摊贩整治计划,由市城管支队负责;

(38)户外工商招牌广告规范计划,由市城管办、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支队负责;

(39)市容环卫保洁计划,由市市容环卫局负责;

(40)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管理计划,由市经贸委组织,市供销合作总社具体实施。

7.城市景观与文体设施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改造广州的城市景观,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建设文体设施,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41)珠江两岸景观建设计划,由市建委、相关区政府负责;

(42)亚运场馆周边和中心城区主干道建筑立面整饰计划,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各相关区政府负责;

(43)历史文化景观建筑复建计划,由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文化局负责;

(44)城中村和危破房改造计划,由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相关区政府负责;

(45)社区文化设施建设计划,由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负责;

(46)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计划,由市体育局、市建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规划局负责;

(47)亚运会新闻媒体运用与推广计划,由市新闻出版与广电局负责。

(二)亚运服务与城市保障。

8.亚运会安全保障计划。

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亚运期间社会稳定,社会秩序良好,确保亚运会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48)社会治安整治计划,由市公安局负责;

(49)亚运会安全保障计划,由市公安局、亚组委安全保卫部负责。

9.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与突发事件应急计划。

目标要求:加强城市灾害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救援、事故与灾害控制及灾后处理等一系列安全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公共安全、防灾减灾能力,为全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公共安全保障。

(50)安全生产计划,由市安监局负责;

(51)消防安全计划,由市公安消防局、市林业局负责;

(52)食品安全计划,由市食安办负责;

(53)药品安全计划,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经贸委、市卫生局负责;

(54)城市交通安全计划,由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负责;

(55)医疗及公共卫生安全计划,由市卫生局负责;

(56)通讯保障计划,由市交委、市信息办协调,分别由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及传输线路、设备提供商按业主责任制负责;

(57)信息网络安全计划,由市信息办、市公安局负责;

(58)市政设施安全服务计划,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59)防汛、防洪、防风专项计划,由市三防指挥部负责;

(60)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计划,由市应急办协调负责;

(61)打击预防恐怖袭击事件专项计划,由市公安局、市国安局负责;

(62)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计划,由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交委负责。

10.城市能源供应保障计划。

目标要求:积极加强能源调控,构建完善合理、安全可靠的能源供应和保障系统,保障能源供给安全。

(63)电力供应保障计划,由市经贸委、广州供电局负责;

(64)城市燃油保障计划,由市经贸委、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及民航驻穗行政管理机构负责;

(65)天然气供应计划,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66)城市供水保障计划,由市市政园林局负责。

11.旅游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延伸产业链,积极发展包括生态、商务、购物、休闲、观光、娱乐、美食、会展的综合旅游业,大力提升旅游国际化水平。

(67)酒店住宿接待、旅游观光服务计划,由市旅游局、市经贸委负责(星级酒店由市旅游局负责,非星级酒店由市经贸委负责);

(68)购物、饮食服务计划,由市经贸委负责。

12.口岸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加强口岸建设,积极协调争取中央口岸查验部门口岸便捷通关政策的支持,提高通关服务效率和水平,为亚运会提供安全、高效的通关服务,提升广州国际形象。

(69)电子口岸建设计划,由市交委协调,口岸查验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70)口岸出入境服务提升计划,由市口岸办牵头,由亚组委办公室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落实口岸便捷通关政策,机场、火车站和口岸查验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13.宗教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尊重亚洲各国和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全面调动各民族、各宗教组织参与亚运会的积极性。

(71)宗教服务计划,由市民族宗教局负责。

14.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服务亚运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参与亚运的积极性和热情,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

(72)文化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文联负责;

(73)工商业社团服务亚运计划,由市工商联负责;

(74)学术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社科联负责;

(75)科普组织服务亚运计划,由市科协负责;

(76)残疾人团体服务亚运计划,由市残联负责。

15.城市志愿者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组织发动志愿者全面参与亚运会,为亚运会提供优质、高效和专业的志愿服务。

(77)青年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团市委负责;

(78)华人华侨志愿者服务计划,由市侨办、市侨联和亚组委志愿者中心负责;

(79)赛会志愿者服务计划,由亚组委志愿者中心、团市委负责;

(80)全市开展迎亚运、讲文明志愿者服务宣传推广计划,由亚组委志愿者中心、团市委负责。

16.亚运城市气象服务计划。

目标要求:为亚运会提供科学、准确的气象服务。

(81)亚运城市气象服务计划,由市气象局负责。

17.亚运城市指南编制计划。

目标要求:为亚运期间亚洲各国、各地区运动员及来宾提供出行和办事指南。

(82)亚运城市指南编制计划,由市府办公厅、市经贸委、市交委、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外办负责。

18.对外友好交往计划。

目标要求:邀请国家领导人、外国元首、王室成员和国外友好城市嘉宾来穗观摩亚运会,提升广州市政府国际形象,与各国城市建立友好关系。

(83)亚运会贵宾邀请与接待计划,由市外办、亚组委外联部负责。

(三)亚运文化与城市人文。

19.市民文明教育计划。

目标要求: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促进《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落实。

(84)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创建计划,由市文明办负责;

(85)文明出行与文明交通教育计划,由市文明办、市交委、市交警支队负责;

(86)日常及公共场所文明礼仪宣教计划,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负责;

(87)涉外礼仪宣传与培训计划,由市文明办、市外办负责;

(88)赛场文明宣传和教育计划,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体育局、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20.亚运知识与亚运文化宣传推广。

目标要求:精心策划开展各类活动,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广泛传播奥林匹克精神,宣传亚运知识和推广亚运文化,全面吸引海内外一流人才和广大民众的热情参与。

(89)亚运标识征集和亚运主题宣传推广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

(90)亚运文化艺术节计划,由亚组委庆典和文化活动部、市文化局负责;

(91)亚运知识社会推广计划,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体育局、市教育局、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92)华人华侨参与亚运计划,由市侨办负责;

(93)亚运海外宣传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外办负责;

(94)全民健身活动计划,由市体育局负责;

(95)国际国内大型系列赛事举办计划,由市体育局、亚组委竞赛部负责。

21.语言环境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特别是服务行业人员的语言能力,在全社会大力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为广州亚运会提供一流的语言服务。

(96)公共交通语言指引规范计划,由市交委、市外办、市文明办负责;

(97)市民外语普及和推广计划,由市文明办牵头,市外办、市教育局负责;

(98)媒体外语普及和推广计划,由市委宣传部负责;

(99)出租车司机外语培训计划,由市交委、市外办负责;

(100)导游人员外语培训计划,由市旅游局负责;

(101)普通话、规范汉字推广计划,由市教育局负责。

22.“和谐亚洲”宣传推广与广州城市形象提升计划。

目标要求: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亚洲各国的民族风情和宗教文化,展示亚洲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展现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风采,全面提升广州城市形象。

(102)亚洲民族风情、宗教文化宣传计划,由市民族宗教局、市外办、市外宣办负责;

(103)亚洲文化艺术宣传计划,由市文化局、市外办负责;

(104)广州历史文化名城风采展示计划,由市文化局负责;

(105)广州城市形象海外宣传计划,由市外宣办、市外办、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23.亚运会城市宣传氛围营造计划。

目标要求:亚运期间,通过对亚运标识(口号、标语、会徽、宣传画等)的展示和对亚运会的总体宣传布置,在城市营造出浓厚的亚运氛围。

(106)亚运标识宣传推广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负责;

(107)亚运会城市宣传氛围营造计划,由亚组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负责。

24.法制与信用环境建设计划。

目标要求: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不断加大法制和信用环境建设力度,为亚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氛围。

(108)知识产权保护计划,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负责;

(109)市场环境整治计划,由市整规办负责;

(110)文化市场管理计划,由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负责;

(111)法制环境完善计划,由市法制办负责;

(112)法律服务与保障计划,由市司法局负责;

(113)市民法制观念提升计划,由市普法办负责;

(四)亚运遗产与城市发展。

25.亚运与城市发展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把握亚运会给城市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利用好亚运人才,促进体育、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全面发展。

(114)亚运人才开发与利用计划,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体育局、亚组委人力资源部负责;

(115)体育产业发展计划,由亚组委市场开发部、市体育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负责;

(116)工商企业参与亚运计划,由市经贸委、市工商联负责;

(117)亚运科技利用与推进计划,由市科技局负责;

(118)文化创意产业推进计划,由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26.亚运与青少年全面发展计划。

目标要求:动员青少年积极投身广州亚运会,不断加强与海内外青少年的交流合作,全面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119)青少年体育运动计划,由市体育局、市教育局负责;

(120)青少年道德教育计划,由市教育局、团市委负责;

(121)青少年国际交流计划,由团市委负责。

27.亚运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目标要求:充分利用好亚运遗产,做好亚运城、亚运场馆的开发管理,以及亚运文化遗产的保护,造福广大市民。

(122)亚运城的后续利用计划,由市国土房管局负责;

(123)亚运场馆的后续开发与管理计划,由亚组委场馆器材部、市体育局负责;

(124)亚运资产赛后处置计划,由市财政局、市府办公厅、市国资委负责。

(125)亚运文化遗产保护计划,由市文化局负责;

(126)亚运组织与管理经验推广计划,由亚组委办公室负责;

(127)亚运档案管理计划,由市体育局、市档案局、亚组委办公室负责。

三、保障措施

依靠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大力协作,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各方力量办好亚运会,全面提升广州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一)统一思想,广泛发动。亚运会是中国举办、广州承办的重大国际性盛会,各级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亚运城市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亚组委与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政府在城市行动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召开全市动员大会、专项工作会议和举办学习培训班等形式,发动政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城市行动计划纲要》)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主人翁精神,以高度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认真开展亚运城市行动工作。

(二)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员会”,由张广宁市长任主任,各副市长和市委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全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驻穗单位和部队、铁路、民航、武警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整个城市行动的战略规划和宏观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府办公厅,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加强沟通协调,在亚组委内部设立专门的处室与委员会办公室对接,共同推动城市行动计划实施。同时,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内部指定专人相对固定地从事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工作,形成全市性的亚运城市行动工作网络。

(三)分工负责,加强协作。承办亚运会是对广州城市综合实力、政府行政能力、城市管理水平、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一次全面检阅,需要亚组委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全力参与,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员会是亚运城市行动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全市亚运城市行动的组织、统筹、协调、指挥工作。亚组委是专门的赛事筹办单位,负责赛事组织、亚奥理事会贵宾服务等专门的亚运筹办工作,同时在亚运城市行动中与政府系统对接,结合亚运筹办情况,提出对政府职能部门在亚运城市行动方面的要求,协助政府部门编制相应的亚运城市行动计划。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是实施城市行动的主体和枢纽,应以亚运要求为标准,积极整合各种资源,通过举办亚运会的契机,强化和提高市政府已经部署和准备开展的工作内容,加强与亚组委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分工协作、有效协调、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包括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小组季度例会制度、联络员信息通报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等相关制度,保证各成员单位之间信息有效沟通、工作有效协调和资源有效配置。

(五)明确任务,分头实施。由各责任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分工要求,尽快编制完成各个专项的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并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交委负责基础设施与城市环境部分,亚组委办公室和市府办公厅负责亚运服务与城市保障部分,市委宣传部和亚组委宣传部负责亚运文化与城市人文部分,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局负责亚运遗产与城市发展部分进行整合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按计划和进度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各自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要以市民为主体,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继续深入开展“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中营造浓厚的亚运氛围,形成全民迎亚运的局面。

四、进度要求

编制和实施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的各项工作进度要求如下:

(一)组织培训和计划编制阶段(2007.11-2008.2)。由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亚组委负责城市行动的处室参与,分期分批组织培训全市的城市行动工作网络人员,学习城市行动相关知识和城市行动计划编制要求,考察国内外有关城市开展城市行动的相关做法。各相关单位按照《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计划纲要》的分工安排,紧密结合本单位2008年工作计划和“十一五”工作规划,编制各个专项的亚运城市行动计划。

(二)计划修改和整合报批阶段(2008.2-2008.5)。由市建委、市发改委和市交委,亚组委办公室和市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和亚组委宣传部,市建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和市文化局分别牵头,分4个部分对亚运城市行动专项计划进行研究修改、综合平衡,统筹整合汇编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三) 组织实施阶段(2008.5-2010.3)。各责任单位牵头,有关单位配合,按照各亚运城市行动专项计划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表,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四) 城市运行测试阶段(2010.3-2010.8)。以亚运会测试赛为契机,检验城市运行水平,磨合各方面的协调机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宣传发动和全面就绪阶段(2010.9-2010.10)。在亚运会开始前,城市行动工作应全面准备就绪。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赛前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发动各单位各尽其职、互相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赛时城市行动工作。

(六)赛时城市运行阶段(2010.11)。

(七)赛后总结阶段(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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