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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2496号
  • 【发布日期】2007-12-24
  • 【生效日期】2007-1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249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128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潘玮柏,于2007年12月31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消防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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