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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城园函[2008]7号
  • 【发布日期】2008-01-10
  • 【生效日期】2008-01-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建设部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信息系统运行的通知

(建城园函[2008]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系统已于2007年12月17日起试运行(详见建设部网站2007年12月17日通知),试运行期间发现系统尚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近期我们对系统再次进行了全面调整,并已调试完毕。现就有关配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园林绿化局(建委),负责通知本区域内2007年建设部核准的园林绿化一级企业按调试后系统要求,对原申报数据再次进行核对、修改、完善,并在2008年1月20日前对企业网上申报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初审完成后点击“审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我司将安排一周时间对2007年建设部核准的所有园林绿化企业(共73家)网上申报的所有信息与其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对照审查。

三、关于资质就位与资质升级申报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1
企业资质数据信息录入补充要求

1、企业对原申报数据重新核对,补充相应数据。

2、凡要求企业扫描上传的资料需保证其清晰可辨认。

3、在“资质等级”栏一律改填“二级”。

4、各企业需认真核对全部数据信息,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后一律按“资质升级”类点击“申报”,完成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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