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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9号
  • 【发布日期】2008-01-18
  • 【生效日期】2008-01-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9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


2007年工作情况和2008年工作意见
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2007年,闽港闽澳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闽港闽澳促进会)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围绕全省外经贸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精心策划组织活动,扎实推进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澳四项合作,闽港闽澳合作不断向深层次、宽领域拓展。2007年全省实际利用港澳资金42.4亿美元,占全省的50%。对港澳出口明显上升,全年对香港出口32.9亿美元,同比增长17.4%;对澳门出口1781万美元,增长92.9%。

一、2007年工作情况

(一)精心策划组织闽港、闽澳合作重大活动,促进闽港澳合作持续深化

1.成功举办闽澳高层会晤和闽澳促进会年会,澳门特区政府首次组团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6月17日,卢展工书记、黄小晶省长与何厚铧特首举行高层会晤。闽澳双方达成加强闽澳会展业合作、联合开拓葡语国家和欧盟市场、推动闽澳旅游合作、加强闽澳台商会和行业协会联系、建立更紧密联系工作机制等6项共识。澳门特区政府组团参加第五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活动,并成为 “6.18”项目成果交易会首个境外主办单位。

2.组织福建省经贸代表团赴澳门参展参会。为落实闽澳高层会晤精神,10月中旬,省政府领导率我省经贸代表团赴澳门参展参会,全省138家企业、300多人参加,这是我省赴澳门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一次。代表团在澳门参加并参与主办了六场大活动,包括“第十二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澳门国际消费品、服装及电子产品展”,“欧盟、福建、澳门投资贸易企业交流合作洽谈会”,“第四届世界华商高峰会”,“第五届澳门妈祖文化旅游节”,“中国-葡语国家商品采购会”等。由于准备充分,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此次赴澳门参展参会取得较好实效。黄小晶省长在代表团的出访报告上批示:同意文中所提建议,继续利用好这个平台。

3.积极邀请港澳高层出席“海西论坛”并参加“9.8”投洽会有关活动。邀请澳门特区何厚铧特首、香港特区财政司曾俊华司长出席“海西论坛”、发表演讲,并参加“9.8”投洽会有关活动;联系和邀请香港10个团组和澳门2个团组共约300人出席“9.8”投洽会有关活动;与香港中国企业协会签署《关于建立经贸合作关系的协议》;组织澳门企业家代表团与龙岩市开展专场对接活动等。香港总商会总裁方志伟和香港贸发局副总裁黄锦辉致信卢展工书记,对“9.8”投洽会和海西建设热情赞赏。

4.精心组织闽港经贸合作工作会谈。精心组织安排香港贸发局林天福总裁访闽,并与叶双瑜副省长、邹尔均副主任等领导举行闽港经贸合作工作会谈。双方议定,今后双方将每年举行联席会议,深化合作内容,联合在服务业、会展、招商和贸易推广、企业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联合招商拓展新领域,开辟新途径

1.探索和推动闽港联合承接服务外包新模式,促进服务贸易发展。7月份,省外经贸厅与省信息产业厅联合赴香港举办“软件与服务外包研讨会”和“信息产业专场推介午餐会”等。邀请组织了一批香港软件、动漫、网游、创意企业与我省业界开展合作交流,探讨两地企业携手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模式;探讨借助香港科技园公司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推动福建企业向海外拓展;探讨引导我省网龙、育港、神画时代等动漫企业与香港数码动漫游戏企业对接等。“9.8”投洽会期间,香港数码娱乐协会与福建省软件行业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

2.与香港投资推广署联合赴境外招商取得成效。省外经贸厅与香港投资推广署联合赴加拿大举办“香港-福建投资环境推介会”,与会来宾达500多人,显示出闽港联合招商对加拿大商界的影响力。7月份省外经贸厅与香港投资推广署联合在日本大阪举办“香港-福建投资环境推介会”,近200名日本企业和商界代表参会。香港投资推广署卢维思署长和省外经贸厅副厅长王健同时接受日本媒体采访,宣传效果较好。

3.推动有关设区市赴港招商,有重点地开展项目对接活动。2007年漳州、莆田、宁德市分别赴港与香港中华厂商会、香港贸发局等联合开展招商活动。三市累计签约项目 66个,总投资额14.58亿美元。12月份厦门市赴港与香港特区政府及有关方面举行服务业专题座谈会,推介厦门金融、旅游、会展、物流业发展相关情况,并与业界开展交流。

4.增创闽港台合作新优势,促进港资企业转型。一批闽籍港资企业发挥与台湾联系密切、熟悉了解福建省情以及其商业触角敏锐的优势,携手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共同来闽投资设立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节能环保的企业,台湾技术、香港资金、福建资源形成的闽港台合作新机制正在显现。

(三)中小企业合作力求实效

省经贸委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旨在借助香港的国际网络渠道和技术服务,为福建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建立创新平台提供务实有效的服务。一是在厦门联合举办“国际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暨全球汽车零部件采购动向研讨会”, 150多家企业、200多位代表参会,双方达成了联合推动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国际采购供应链的合作协议。二是联合美国汽车工业行动集团在福州举行“福建省汽车零部件企业进入国际采购体系辅导计划”启动仪式,签署长期合作伙伴关系谅解备忘录,首批14家企业列入辅导计划。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参加香港“2007中小企业国际市场推广日”活动,福建华晟钟表开发有限公司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签订联合研发“精密机芯自动化生产线”合作意向书,泉州汽车工程机械配件行业协会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成立“泉州汽车零部件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协助企业利用港澳会展平台开拓国际市场

一是积极组织企业赴港参展。省外经贸厅共组织福建企业891人次参加香港贸发局举办的香港玩具展和文具展、香港春交会、香港家庭用品展览会等,参展摊位共达540个。省经贸委组织福州、泉州、南平、三明等市的24家汽车零配件企业参加“2007香港国际汽车零部件展”,共签订各种协议40 项,协议金额 9500万元。

二是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二届澳门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和“澳门消费品展”。我省在展览会上首次设立“福建馆”。省经贸委组织福安电机、漳州钟表、莆田电子、厦门机械等共40多家企业参展参会,欧盟、葡语系国家采购商对我省工业产品兴趣浓厚,共达成22项合作意向。省外经贸厅组织130多家企业参加“澳门国际消费品展”,现场成交超过800万美元,成效超出企业预期。与欧盟中国商会、澳门贸促局联合举办了“欧盟、福建、澳门投资贸易企业合作洽谈会”,这是欧盟首次与中国大陆一个省份举办此类活动。

(五)金融合作取得新突破

兴业银行借助恒生银行在香港特惠商户资源发行带有兴业、恒生双标识的兴业信用卡,累计发卡量突破200万张。恒生银行成功转制为中国内地市场法人机构,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人民币业务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福建企业在香港上市工作取得新进展,三爱药业、安踏体育用品、网龙科技等3家企业在港上市,募集资金约合人民币49.74亿元。闽信保险有限公司和香港高诚保险经纪人有限公司在福州设立了代表处;推动成立第一家港资保险中介―泉州市仁康世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5月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福州办事处开业。

(六)人才培训交流持续深化

一是与香港贸发局联合举办研讨培训活动。在福州、泉州、厦门、莆田、漳州、宁德、晋江、石狮等地举办9场“香港―福建企业走向国际的理想平台研讨会”,吸引了近千家企业参加。联合举办了首期“福建企业赴港营商培训班”,20多家福建企业赴港培训。

二是省人事厅、建设厅、经贸委、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和企业赴港培训。省人事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政府采购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信息技术管理、旅游经营管理等20个培训班,培训人数500多人。省金融学会与香港银行学会、省经贸委与香港中华总商会合作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认为,赴港培训费用省,沟通便利,中西方交融的管理经验很有借鉴和帮助。

三是闽港高校、院所开展项目研究攻关合作。福建中医学院与香港医院管理局合作启动了为期5年的康复医学与护理专业人才培训合作计划。福建工程学院的《闽港电动汽车关键总成合作开发》、福建农林大学的《水稻基因工程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等闽港人才合作平台重点资助项目,都取得了较好成效。厦门大学与香港高校互聘兼职教授。福建农林大学派遣青年教师到香港中文大学进行短期学习进修。

四是闽港人才交流向更宽领域拓展。随着闽港合作的进一步深入,人才交流合作向公共管理、环保、监察等专业领域拓展。香港廉政公署第27期总调查主任指挥课程班代表团来我省考察,与省检察院举行座谈会,就反贪调查以及开展区际和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进行了交流。

(七)公用事业、物流和旅游合作不断深入推进

省建设厅继2006年赴港考察学习廉租房建设经验后,2007年又组团赴港澳学习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经验,借鉴香港公共交通优先,以专营方式开放巴士和小巴市场等经验。建设厅还与香港方面开展闽港绿色建筑与节能合作交流,共同举办了“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推进公用事业项目与港资合作,龙岩市与香港雅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投资龙岩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意向,总投资3000万美元;永安市与香港鸿峰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永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意向,总投资1468万美元。

闽港物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厦门市与法国达飞海运集团、香港新创建集团签订厦门海沧港区开发战略合作协议。达飞集团和新创建集团将把厦门作为发展码头、航运及相关业务的重要基地之一,支持厦门加快推进国际中转港建设。厦门市物流办组团赴港澳与业界交流,考察了香港空运、港口货运、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中心等。厦门市还在香港举办了物流专场招商会。

闽港澳旅游合作依托“海峡旅游博览会”、“东山关帝文化旅游节”、“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等多项节庆活动平台,邀请港澳业界组团参加,开展考察交流。邀请港澳媒体来闽采风等形式,推广福建旅游品牌。目前,港澳游客来闽旅游每年达70多万,占全省境外游客的三分之一。

二、2008年闽港澳经贸合作工作意见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构建扩大对外开放的平台、推动全国区域合作的平台、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平台,把海西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完善闽港澳合作机制,创新合作形式,提高合作水平,为海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2008年主要工作意见如下:

(一)大力推动闽港闽澳服务业合作

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转变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的新要求新目标,发挥我省与港澳合作的优势,大力推动闽港闽澳在金融、物流、会展旅游及专业服务等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切实体现好字优先,科学发展。

1.金融合作方面。积极支持港资银行在福建设立营业性机构,引导港资银行在沿海港资企业集中的城市设点经营。鼓励香港银行业入股我省城市商业银行,鼓励港资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办村镇银行。不断深化闽港两地银行在零售业务领域合作。继续推动企业赴港上市融资。支持福建辖区证券公司到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香港地区证券机构到福建辖区设立代表处或合资证券公司。支持港资保险企业来闽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闽港资企业投资设立保险企业,引导在闽保险公司为港资企业和海西建设项目提供保险服务。深入研究闽港台金融合作新机制,利用香港金融中心的优势,为在闽台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和金融服务。

2.物流仓储方面。组织香港业界和物流协会与我省业界开展合作交流活动。以我省福州、厦门、湄洲湾、罗源湾、三都澳等港口开发为重点,举行专题介绍会、物流圆桌会等,与香港业界探讨合作开发,闽港联手做大海西物流。

3.会展业合作方面。充分利用港澳会展平台,组织我省企业参展参会,提高参展产品质量和档次,加大福建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拓展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发挥我省“5.18”、“6.18”、“9.8”等品牌展会和载体平台作用,邀请港澳业界参加,并在采购商邀请、会展运作、场馆建设、人员培训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做大晋江鞋博会、石狮海博会、泉州茶博会、漳州花博会等专业展会,邀请港澳业界加盟,开辟新的客户网络和渠道,扩大展会影响。

4.旅游合作方面。与香港有关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合作机制,办好第四届旅博会。联手港澳开拓国际旅游市场。加大对港澳的推介宣传力度,增加武夷山到香港航班。利用我省丰富的港口资源,重点开发邮轮旅游,与香港旅游界开展经香港到厦门、泉州的“一程多站”计划。组织举办“妈祖故乡行”和“建设妈祖故乡”等主题活动,共同打造妈祖品牌,扩大妈祖国际影响。

5.服务外包方面。一是吸引更多港澳投资者和国际跨国公司在福建设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等,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我省有条件的公司通过港澳承接欧美的软件开发、呼叫中心、数据处理、客户服务等服务外包业务。二是加大服务外包的人才培训与引进工作力度。为服务外包培训提供配套扶持资金,设立人才培训基地,推动高校与跨国公司合作,联合开展“订单式”培训。三是双方联合举办服务外包研讨会和合作论坛,加深两地业界的接触和交流;组织两地企业共同赴欧洲、美国等地开展交流推介。

6.专业服务方面。抓住内地与香港签署“CEPA补充协议四”的有利契机,吸引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与我省合作。组织香港业界和商协会考察我省产业发展情况,推动德化陶瓷、福安电机、长乐纺织、晋江鞋业、石狮服装、南安水暖等利用香港的专业服务如创意设计、品牌推广营销、供应链管理等,利用香港的资金、技术和国际市场,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促进我省有关专业协会与香港的土地估价师、测量师、建筑设计师、园景设计师等专业服务协会进行合作与交流。

7.人才培训与交流方面。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培训与考察相结合、学术研讨与人员交流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赴港培训。继续开展闽港在医药、环保、机械等方面的项目课题合作与研究;继续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人才交流,学习借鉴香港国际化管理经验。

(二)深入挖掘港澳资源,进一步推动闽港闽澳制造业合作

1.拓展延伸合作渠道。近年来我省与香港厂商联合会、中华总商会、香港贸发局等合作密切,要进一步建立与香港总商会、工业总会以及行业性的商协会的合作关系,不断开辟新渠道,挖掘新资源。

2.做好非闽籍客商和跨国公司的工作。通过香港商协会和闽籍乡亲在港的社会联系网络,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做非闽籍人士的工作,并经常联系组织有实力、有投资意向的非闽籍人士来闽参观考察。加强与特区政府各有关机构的联系,通过往来互动,不断建立新的联系渠道,结识一批非闽籍的各界朋友。加强与驻港外国商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机构的联系,邀请他们来闽考察参加重大经贸活动。

3.继续探索创新对港招商方式。要把招商引资的主体进一步延伸到经济发达的县(市)、区,以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突出行业特点,以专业化招商模式,与香港对口的商协会联合举行招商推介活动。支持协助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与香港有关机构联合开展项目技术合作、项目对接、项目招商。发挥行业优势,与香港联合赴境外开展专业化招商推广活动,增强联合招商实效。

三、2008年闽港澳经贸合作工作计划

(一)办好五场重点活动

1.邀请香港特区政府高官出席“9.8”活动和 “第三届海西论坛”,举行闽港高层会晤。(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

2.做好香港财经事务与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率香港金融代表团访闽的有关工作,组织香港跨国投资基金和省内有意承接并购企业的投资对接会。(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省港澳办)

3.邀请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马时亨局长组织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香港总商会、香港工业总会等来闽访问考察。(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

4.邀请香港、澳门组团参加“6.18”活动,设立“港澳馆”。(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省发展改革委)

5.与香港贸发局联合在福建举行贸发局全球代表会议暨中小企业推广日活动,举行第二次闽港经贸合作工作会谈。(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

(二)联合招商平台

1.省外经贸厅与香港投资推广署联合赴英国招商活动。(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

2.省信息产业厅与香港数码娱乐协会、动漫协会联合在福建举行“动漫产业专场对接会”。(牵头单位:省信息产业厅)

3.漳州市赴港举办招商活动。(牵头单位:漳州市政府、闽港促进会)

4.三明市赴港举办招商活动。(牵头单位:三明市政府、闽港促进会)

5.龙岩市赴港举办招商活动。(牵头单位:龙岩市政府、闽港促进会)

(三)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合作平台

1.邀请香港业界参加“6.18”绿色建筑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2.组织省勘察设计协会、物业管理学会、城市规划学会、土木建筑协会等相关人员赴港,与香港专业联盟开展对接交流活动。(牵头单位:省建设厅)

3.在香港举办第二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研修班。(牵头单位:省建设厅、省人事厅)

4.利用“9.8”海西项目对接会平台,推介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港澳投资者参加。(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金融合作平台

1.与香港金融代表团举行福建企业赴港上市座谈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2.探讨建立闽港台金融合作新机制课题。(牵头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3.在福州或香港举办“闽港金融合作论坛” (牵头单位: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五)贸易合作平台

1.省经贸委与澳门贸促局联合组织企业赴佛得角参加“葡语系国家国际贸易投资展览会”。(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2.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联合组织我省汽车零部件企业参加在墨西哥举办的“墨西哥国际汽配展”。(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3.省外经贸厅组织企业赴澳门参加“澳门国际消费品、服装及电子产品展”。(牵头单位:省外经贸厅)

(六)中小企业发展平台

1.与香港贸发局联合在长乐市举办“香港―长乐企业走向国际理想平台研讨会”,并组织香港纺织业界、行业协会、专业服务协会与长乐纺织企业对接。(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省经贸委)

2.与香港贸发局合作在莆田举办莆田电子产业升级转型论坛。(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3.邀请香港专家对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区域产业集群企业进行技术、管理诊断咨询。(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4.与香港贸发局联合举办生产性服务业培训班。(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5.与香港中华总商会合作举办“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培训班。(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6.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合作举办“福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培训班”。(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7.组织我省企业参加香港中小企业推广日活动并举办“福建品牌展示暨创意说明会”。(牵头单位:省经贸委)

(七)旅游发展平台

1.组团赴港举办福建旅游推介会以及参加香港国际旅游展销会。(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2.组团赴澳门举办福建旅游推介会。(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八)物流业合作平台

1.联合香港贸发局在厦门举办“厦门―香港2008物流业合作论坛”,并组织香港物流企业考察厦门、福州的港口和物流企业。(牵头单位:闽港促进会、厦门市政府)

2.联合香港贸发局在香港或福建举办物流发展圆桌会。(牵头单位:省物流协会)

(九)人才合作平台

1.资助开展闽港高校项目课题合作研究。选派省内专家赴港澳高校进行中长期访学活动。(牵头单位:省人事厅)

2.与香港高校合作举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培训班。(牵头单位:省人事厅、省建设厅)

3.举行 “2008华夏园丁大联欢”活动,邀请港澳台教育界人士参加。(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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