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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 【发布单位】海南省
  • 【发布文号】琼府办〔2008〕9号
  • 【发布日期】2008-01-25
  • 【生效日期】2008-01-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情况通报

(琼府办〔2008〕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的海防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根据罗保铭省长指示和陈成副省长批示精神,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和省林业局组成2007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督查组,邀请省人大、省政协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于12月7日至11日分赴各沿海市县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通过召开汇报会、查阅材料、随机抽查、实地测量、现场查验等形式,检查落实造林面积、造林成活率、苗木生长等有关情况。共抽查造林面积15461亩,占各市县上报成活率85%以上造林面积的35.1%。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7年全省海防林建设综合评价

今年以来,各沿海市县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海防林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科学规划,采取措施,整合力量,真抓实干,大力推进我省海防林建设。从总体来看,造林完成情况较好,树苗长势良好,造林成活率基本达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今年海防林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完成造林任务较好。

2007年全省海防林造林任务37434亩。根据督查情况和海防林造林阶段性检查落实,全省完成造林成活率85%以上面积40762亩,占造林计划的108.9%。其中:荒沙荒地造林7616亩、更新改造16038亩、补植造林15797亩, 退塘还林698亩、退耕还林613亩。

按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造林面积,任务完成好,超额幅度大的市县有三亚市、文昌市、儋州市、昌江县等4个市县。其中三亚市完成4987亩,占造林任务162%;文昌市完成6493亩,占造林任务137%;儋州市完成8155亩,占造林任务的119%;昌江县完成5798亩,占造林任务112%。

完成造林计划的市县还有海口市、东方市、万宁市、临高县、澄迈县、琼海市等6市县。乐东县造林2607亩,陵水县造林面积3120亩,但由于受干旱和台风等多种因素影响,成活率85%以上的面积分别只有1080亩、1355亩。因此,乐东县、陵水县必须加强补植补造工作,认真落实浇水保苗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

(二)幼苗生长良好。

从全省海防林造林情况来看,幼苗长势良好。经抽查测算,幼苗长势较好的占82.2%,长势中等的占10.6%,长势差的占7.2%。其中,昌江县、三亚市、儋州市、文昌市造林抚育工作到位,造林质量较好,苗木生势十分旺盛。在抽查的地块中,造林成活率基本都在95%以上,上半年造林平均树高达到2米以上,特别是昌江县不少地块高达2.5米以上。

(三)措施落实得力。

沿海各市县认真贯彻全省海防林建设动员大会的部署,加强对海防林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机构,制定规划,落实责任,组织力量,采取措施,全面推动了各地海防林建设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沿海市县政府都成立了海防林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县长亲自抓,分管副市县长具体抓。市县政府和沿海乡镇政府都签订“沿海基干林带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人,实行问责制。海防林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县政府都印发了加强海防林建设的通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抓落实。三亚市政府创新机制,把任务、责任和资金都落实到乡镇,并敢于碰硬,在退塘还林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昌江县政府措施到位,真抓实干,造林质量最好;三亚市、昌江县、儋州市主要领导逢会一定强调海防林工作,下乡重点检查海防林工作;临高县领导多次到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造林土地纠纷问题。

2.做好规划,突出重点。各市县在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实地,摸清调查,逐段逐块落实,编制完成本市县海防林建设规划。并根据规划任务,制定海防林建设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把造林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市县的造林规划,突出以荒沙荒地造林为重点,以更新改造、补植造林为补充,并且选择一些难点作为突破口。特别是三亚市把退塘还林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做好群众工作,投入大量资金,完成了退塘829亩,已造林613亩,成为今年我省海防林建设的一个亮点。

3.广泛宣传,社会参与。各市县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简报、横额标语和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海防林建设的重要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督查组所到之处,当地群众都知道海防林建设的重要性。昌江县采取上课的方式,给中小学生和村民讲授海防林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接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8万人次,这种做法值得全省推广;三亚市结合退塘还林开展宣传活动,宣传队伍下乡,退塘还林政策下乡,矛盾化解在基层,使退塘工作得到群众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响应 “筑我绿色长城,护我宝岛家园”的号召,掀起海防林建设的热潮。各市县委、市县政府主要领导都带头参加海防林植树活动,开展营造“共青林”、“三八林”、“侨心林”、“机关林”等纪念林活动。儋州市组织34个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创办海防林认种认养基地867亩。

4.落实林地,筹措资金。昌江县政府出台《关于将我县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地收归政府统一造林的通知》,较好地解决了造林用地问题;三亚市拨出专项,对退塘还林进行适当补偿,在退塘还林方面走在前列;澄迈县政府拨出40万元专项资金,每亩一次性补偿400-500元,使群众让出甘蔗地营造海防林,在退耕还林方面带了好头;各市县都派工作组下乡,做群众思想工作,解决林地林木纠纷,保障施工顺利进行;为弥补资金不足,各市县都采取措施广筹资金。一是市县财政投入3316万元(除临高县、万宁市财政没有投入外)。其中三亚市2700万元、海口市260万元、东方市70万元、儋州市60万元、陵水县56万元、文昌市50万元、琼海市50万元、澄迈县40万元、昌江县15万元、乐东县15万元。二是动员社会捐款135.9 万元。其中昌江县40.3万元、儋州市31万元、东方市19万元、陵水县15万元、澄迈县14.3万元、文昌市7万元、琼海市5万元、海口市1.7万元、万宁市1.6万元、乐东县1万元。

5.科学种植,加强管护。一是抓好种苗培育。每个市县重点抓好1-2个苗圃的苗木培育工作,开展苗木病虫害监控,培育健康苗木,全省培育木麻黄苗木3134.8万株,确保海防林造林苗木供应。二是推广工程造林模式。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造林作业设计,由专业队伍承包造林工程施工,由监理公司进行造林质量监理,海防林造林质量比以前有较大提高。三是因地制宜抓造林。西南部气温高,降水少,旱季长,幼苗很难存活。昌江县采取林瓜套种模式,由专业公司同时承包种瓜造林,解决幼苗浇水问题,实现林瓜双赢。东方、乐东、陵水采取这种模式造林也取得一定成效;三亚、海口、文昌开展多树种混交造林试验,以木麻黄为主,根据不同土质,适当混种大叶相思、椰子、琼海棠、马占相思等。四是抓好抚育管理。市县林业部门与承包造林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造林三年内承包造林单位要负责新造林的管护工作。上半年造林的地块许多都做了补植抚育,儋州市新造林地基本完成了幼林抚育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集体个人承包管理,公司负责管理与专业造林跟踪管理相结合,实行每块小班、每片林地管护责任制,落实责、权、利挂钩。还强调管护责任落实到乡镇,落实专人管护,并在牛羊破坏多的林地,设置围栏防止牛羊破坏和人为破坏。昌江县政府下发《关于禁止在沿海规划造林地内放牧的通知》,从严打击在林地内放牧的违法行为,儋州市管护措施落实,牛羊破坏比较少;抓好抗旱造林。海口、三亚、陵水、昌江县、东方市、乐东县、儋州市等市县在特别干旱的地段打井取水浇树,东方市、乐东县还采取建简易蓄水池、用水车送水等措施抗旱保苗。

二、存在问题

(一)造林土地落实难度大,直接影响海防林建设工作。沿海地区是旅游开发的热点,也是热带高效农业,特别是西瓜种植、鱼虾养殖的高产区域,土地资源十分珍贵。沿海基干林带建设存在着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效益和短期经济利益的冲突,存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少数开发户经济利益的冲突,存在法律制度与既得经济利益的冲突,保护和开发的矛盾十分尖锐。造林地的落实难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海防林建设的瓶颈。海口市荣山镇的居民,担心种植海防林后影响经济开发,不允许市林业局在当地营造海防林,提出如果要改造海防林,必须每亩补助1000多元。陵水原计划填复已报废的160亩虾池造林,但由于没有补偿资金,原部分养殖户百般阻挠,最终只填复60亩。

(二)一些地方种苗质量把关不严,抚育措施不力,直接影响海防林建设质量。今年海防林造林用苗质量普遍好。但也有个别地方存在小苗、弱苗、超龄苗造林现象,造林地苗木高低不均,粗壮参差,缺乏抚育管理,幼苗生长不稳定,成活率继续下降;整地挖穴粗放,不放基肥,不按时除草和追肥,不及时补植和浇水,成活率下降,尤其是补植造林质量相对较差;有的地方种植的单一无性系水培苗已有青枯病发生迹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一些地方管护不到位,幼树遭受破坏,直接影响海防林建设成效。一是风口地区设计不科学、没有设计防风辅助工程,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林成活率低、苗木长势较差。由于沿海一带植被破坏殆尽,又无任何人工防风措施,幼小的苗木完全暴露在海岸线旁,终日遭受海风吹拂,特别是“利奇马”刮过后,造成苗木枯梢、枯死现象严重,需要多次补植才能达到合格成活率要求,苗木枯梢后,生长受到严重影响,造林质量明显下降。二是一些地段没有设置防护栏,牛羊可随意进入林地,不少木麻黄幼树已被啃吃,影响了苗木正常生长。三是个别地方林瓜套种,有些人为了能继续种植西瓜而故意破坏海防林,采取剔掉树枝、拗断树干、盗砍林木等手段摧残海防林幼树,以达到继续种植西瓜的目的。

(四)一些地方管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实,直接影响海防林建设进度。部分市县没有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并存在作业设计与实地不相符的问题,造林地块变更后没有及时修改作业设计;个别县没有与承包单位签订造林合同,造林资金不拨付到造林单位,造成工作责任不清,影响造林顺利进行;有些地方林瓜套种分别为两个承包商,往往出现浇水不到位的问题;造林监理工作不够规范,对造林面积不进行监理,对一些造林环节是否合格没有做出明确结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状。海防林建设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各沿海市县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要把海防林建设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海防林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抓好2007年新造幼林的抚育管护工作,组织进行抚育管理,成活率低的及时补植,造林失败的及时补造,生长差的及时除草追肥,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要尽快部署2008年的造林工作,早抓采种育苗,早抓落实林地,早抓作业设计,早抓备耕造林,切实把省政府与市县政府签订的海防林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到实处。

(二)加大依法建设力度。要广泛开展《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的普法宣传和执法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其参与海防林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加快推进,建立和完善我省的海防林专管员制度。要组织划定沿海基干林带界线,并在界线上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要对沿海基干林带内的养殖塘进行全面清理,逐块登记,限期退塘还林。

(三)加快退塘还林步伐。退塘还林是海防林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事关海防林建设的成败,各沿海市县一定要突出重点抓紧抓好。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做好退塘还林调查规划,制订退塘还林政策措施,编制退塘还林实施方案,把退塘还林任务落实到地块。要组织工作组下乡抓落实,开展宣传教育,作好细致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及时解决退塘还林问题,力争今年在退塘还林方面实现较大的突破和进展。

附表: 海南省2007年海防林造林面积汇总表(略)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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