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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
  • 【发布文号】闽司〔2008〕27号
  • 【发布日期】2008-01-29
  • 【生效日期】2008-01-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批复

(闽司〔2008〕27号)




安溪县凤城安益进口机动车维修站:

你站申请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核,同意福建良益司法鉴定所登记为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范围以我厅核定为准。

此复。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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