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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8〕13号
  • 【发布日期】2008-01-31
  • 【生效日期】2008-01-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莆田市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莆政办〔200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7]236号)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由市发改委牵头,成立莆田市新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新开工项目管理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黎瑞炼 市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林国华 市经贸委副主任

许文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黄光华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徐益珊 市建设局副局长

郭凤来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王明辉 市环保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发改委,负责新开工项目管理日常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黎瑞炼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应确定一名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二OO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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