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6号
- 【发布日期】2008-02-03
- 【生效日期】2008-02-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煤电油运持续紧张。我市目前虽然没有出现雨雪冰冻等灾害,但应未雨绸缪,增强防范意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08〕3号)和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取切实措施,组织好煤炭生产供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煤炭生产企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生产组织,保证基本产量,增加煤炭供给。特别是在春节期间要优先供给电煤和生活用煤,全力以赴保证市内电厂、居民供暖及生活用煤的供应。各煤炭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炭购销合同,严禁借机提价(市经委负责)。
二、加强运输组织、保障交通顺畅。目前正值春运高峰,要把保证运输安全畅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运力资源,在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平稳、有序的基础上,力保煤炭、粮食和鲜活农产品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加强对日耗煤300吨以上企业用煤情况及重点煤炭生产企业存煤情况的监控,加强对粮食、鲜活农产品等供应节日市场物资运输的组织协调,通过强化装卸车组织管理提高车辆运转效率,同时科学合理组织工业产品运输(市经委、商务局负责)。
三、加强电力、供热组织保障,落实用电、供热方案。要进一步加强需求管理,完善用电、供热方案,确保重点单位和居民生活的用电、用热。要加强对重点电力、供热企业煤炭库存量的监控,做好电煤的供应与存储。各电力、供热生产企业要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确保发电、供热生产平稳(市经委、哈物业供热集团、哈电业局负责)。
四、强化生产调度,确保油气供应。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保障成品油供应各项措施,搞好成品油和天然气的生产、运输和销售,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成品油供应不断档、不脱销。要合理调整流向,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气和重点单位用气(市商务局、中庆燃气公司负责)。
五、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组织协调、动态监测及预测预警。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对煤电油供应可能出现的困难,要做出前瞻性的判断,随时做好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保障煤炭、电力、成品油、粮食及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稳定供应(市政府应急办、市经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哈电业局负责)。
六、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
七、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煤电油运保障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严格责任制度,狠抓措施落实,以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煤电油运保障工作抓紧抓好,确保经济平稳正常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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