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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水产养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办渔〔2008〕7号
  • 【发布日期】2008-02-15
  • 【生效日期】2008-02-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水产养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水产养殖灾后重建恢复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办渔〔2008〕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今年1月10日以来,我国西北东部和南方大部地区出现长时间持续的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广东、广西等19个省(区、市)的水产养殖业造成不同程度的灾害。截至2月12日,全国19个省(区、市)受灾养殖面积(包括设施渔业等)1455万亩,损失水产品87万吨,直接经济损失68亿元。其中,倒塌生产用房57万平米,损毁温室大棚和苗种孵化车间836万平米、网箱592万平米,死亡亲本340万组、鱼种42万吨和成鱼45万吨。此次灾害的重灾区是我国内陆水产养殖主产区,也是苗种繁育和鱼种供应的主要区域。灾害对上述地区、乃至全国的渔业生产均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亲本和鱼种的大量死亡将会影响今年的鱼虾苗繁殖、大规格鱼种的供应以及5―8月份的商品鱼上市供给和罗非鱼、斑点叉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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