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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发改交能〔2008〕189号
  • 【发布日期】2008-03-21
  • 【生效日期】2008-03-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闽发改交能〔2008〕189号)




漳州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修编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8〕4号)、《关于上报龙海市龙江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漳发改交能〔2007〕33号)及有关附件均悉。2008年1月我委组织了该项目可研审查,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12号)。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设计单位对项目可研进行了补充修编。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龙海市龙江大桥位于九龙江出海口的南港,是龙海市开发紫泥半岛、融入厦门湾经济圈的重要基础设施。龙江大桥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龙海市龙池开发区、紫泥半岛及厦门港石码港区与龙海市的联系,对推进龙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区域路网布局、适应交通量增长、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等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建设龙海市龙江大桥是十分必要的。

二、龙海市龙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起于龙海市丹坑村与环城二路交叉处,跨越九龙江南港,穿越紫泥高科技园区,与县道海角线相接,全长约2.37公里,其中桥梁长约1442米。根据交通量预测及龙海市城市规划,本项目兼有主干路网及城市干线道路功能,按一级公路兼城市Ⅰ级主干线标准测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兼顾城市Ⅰ级主干道标准,路基宽度结合城市规划按50米控制,桥梁宽度2×17.0米。大桥通航内河Ⅳ级航道、500吨级海轮,净宽大于110米、净高14.5米。主通航孔不小于150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0766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龙海市负责筹措解决,其中项目资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40%。

四、核准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主要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并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请据此批复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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